我们不再需要3Q大战!!

我们不再需要3Q大战!!

竞争永远不会消失,但我们不希望二选一式的野蛮竞争,而是希望看到对行业、对市场和对用户有益的良性竞争,巨头可以互相促进,开放生态和共同繁荣,而不是你死我活。

2010年11月3日,腾讯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Q,要求用户“二选一”。

时间久远,很多人可能都已经忘记了,腾讯公告的原文:

“亲爱的QQ用户: 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 我们刚刚作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 。在360公司停止对QQ进行外挂侵犯和恶意诋毁之前,我们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我们深知这样会给您造成一定的不便,我们诚恳地向您致歉。同时也把作出这一决定的原因写在下面,盼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在这一绝杀技前,腾讯与360早已擦枪走火:2010年,腾讯推出QQ医生1.0 Beta版本,快速的版本升级,不断强化安全功能,特别是在更名为“QQ电脑管家”后,跟360的冲突更加直接;9月27日,360发布“隐私保护器”,号称专门搜集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随后,QQ立即指出360浏览器涉嫌借黄色网站推广;10月29日,360推出“360扣扣保镖”,甚至直接可以导入QQ关系链,这一举措让腾讯作出了上述“最艰难的决定”。

二选一在相关部门强力调停下很快就终止,腾讯和360的纠纷却一直延续,并多次对簿公堂。2014年10月16日上午,在奇虎360诉腾讯公司垄断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判定腾讯旗下的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这就是互联网历史上画上浓墨重彩一笔的3Q大战。

时隔8年,3Q大战也有再次上演的征兆,只不过腾讯的对手变为的字节跳动,而发出“二选一”公告的变为多闪。虽然形式不同,性质却很相似。

又一次要用户做出选择

3月19日晚上,多闪App发布全量推送:

“根据腾讯公司强烈要求,您在微信、QQ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头像、昵称的权益属于腾讯公司,如果您多闪的头像昵称与微信、QQ一致,需要修改在多闪或微信、QQ上的头像昵称。如果昵称是真名,我们觉得可以保留。”

包括笔者在内的不少用户,看到这一通知都感到困惑。这是互联网历史上第一次有App要求全量用户改变头像和昵称,特别是“您在微信、QQ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头像、昵称的权益属于腾讯公司。”这句话,更是十分扎眼,很多用户第一时间表达了对腾讯的不满:我的头像和昵称,凭什么就属于腾讯了?

虽然不像当年“运行360就不能运行QQ”这样冲突激烈,但建议用户更改头像/昵称的行为,同样具有“二选一”的属性,其本质都是:让用户来做选择,只不过是关于头像/昵称的选择。

当年网民在腾讯公告发出后都不得不做出选择——当然,大多数都会选QQ,因其是必需品。这一次,用户看完公告却很迷茫:究竟要不要修改昵称/头像?不修改有什么后果?为什么我的昵称和头像就不是我的了?我在陌陌在微博还可以用跟微信/QQ同样的昵称/头像吗?

多闪App的公告很快就掀起了巨大的风暴,行业对此有认为是多闪“碰瓷”腾讯的,也有网友认为腾讯太“霸道”。

腾讯字节跳动各自回应

腾讯和字节跳动公关第一时间便针锋相对地给出各自回应。

字节跳动公关负责人杨继斌在山寨发布会回应称:

“腾讯在天津滨海区法院对多闪提起诉讼并申请行为禁令,腾讯主张对微信用户账号所有权,包含用户昵称和头像等权益,要求立即停止多闪产品中与QQ、微信用户头像和昵称相同的行为,事实上,用户昵称和头像都是用户自身授权同步登录的,属于用户自身特征数据,平台不宜擅自修改,所以多闪提醒用户自己修改。”

腾讯公关负责人张军在同一个社群指出起诉确实存在:

“起诉原因是抖音超范围和违规使用来源于微信、QQ的用户头像、昵称等数据,并擅自将其提供给多闪产品使用;微信、QQ从未授权多闪使用登录服务,它是怎么获得用户微信/QQ头像和昵称的呢?腾讯诉讼并申请的是行为禁令,是禁止该公司的非法抓取用户数据,针对的是授权登录行为,而非用户个人的禁令,但多闪的推送把这件事混淆成了用户的上传行为。”

此后,腾讯进行了官方回应:关于某APP弹窗推送的信息,纯属偷换概念的无稽之谈,抖音违反诚信原则超范围和违规使用来源于微信/QQ的用户头像、昵称等数据,并擅自将腾讯提供给抖音的微信/QQ账号授权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同时,表示针对抖音和多闪的不正当竞争以及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腾讯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申请了行为禁令。

各方回应都很严谨,篇幅太长,罗超频道(微信ID:luochaotmt)翻译一下主旨意思。

字节跳动:

腾讯起诉多闪申请禁令,主张微信用户账户所有权,包括昵称和头像权益,但由于相关信息是用户授权同步的,所以只能提醒用户负责修改。

腾讯:

我们确实起诉了多闪并申请了禁令,但禁令目的是限制多闪未经授权获取微信用户账户的昵称/头像等信息的行为,我们曾授权用户信息给抖音,但不包括多闪。(对抖音的授权在今年1月终止)。

万能的大熊在“互联网新村”社群举了个例子:“就好像我把车借给你,你把车又借给了罗超,我说你不应该把我的车外借,然后你跟罗超说大熊不让你开他的车,罗超就说大熊不是东西。抖音这么做的结果就是用户说腾讯不是东西。”

持有不同观点者则认为,抖音和多闪是一家公司的两个产品,甚至可以认为多闪是抖音的通信模块,既然是这样,多闪去抖音获取此前业已得到授权的用户和昵称等用户信息,就不算“外借”。可见,即便双方回应放在桌面讨论,也让事情扑朔迷离。

更有说服力的,是微信OPEN ID的协议,以及法院的判决(尚未判决)。

微信开发者协议说了什么?

所谓OPEN ID,是互联网平台允许第三方应用直接通过其账户体系实现登录的一种开放机制,微信、QQ、微博、支付宝、淘宝都是重要的OPEN ID。

我们打开有超过11000字的《微信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其中2.7节是《关于用户数据和个人数据的规则》一共占据15%的篇幅,微信对数据重视可见一斑。

其中有几条与这一次的争议有直接关系:

1、除非另行获得授权或同意(包括在你所制定的隐私保护政策下),否则你只能在运行相关应用程序操作或功能所需的最小限度内处理个人数据。你不能超出为运行相关应用程序所需的最小限度,或为其他目的使用个人数据。在不限制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下的的义务,你应当告知用户对你处理的或代表你进行处理(无论直接或间接)的用户信息的目的、范围和具体处理情况,并且应当为用户提供一种能让他们行使自身关于这些数据的权利的机制。

微信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2、对于我们提供的任何个人数据,你应当仅能依据我们提供的文档说明来使用这些数据。在我们要求删除这些数据的情况下,你应当删除这些数据。

微信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3、未经腾讯同意,不得通过本服务收集、存储、抓取、获得或要求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或其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用户数据等腾讯认为属于敏感信息范畴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帐号、微信密码、QQ号码、QQ密码、用户关系链、好友列表数据、银行账号和密码等),也不得将所合法获得的前述数据自行或提供给其用户、客户用于创建、补充或维护自身关系链。

微信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4、微信开放平台运营数据、用户数据等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腾讯,且是腾讯的商业秘密,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除外。未经腾讯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微信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

罗超频道(欢迎关注luochaotmt)认为其中关键信息如下:

  1. 微信数据授权对象是App而不是公司;

  2. App不能超出自身范围使用获取到的微信数据;

  3. 即便合法获得的数据,不能用于关系链;

  4. 数据全部权利都是腾讯的,不能转授权。

  5. 如果腾讯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App删除从微信获得的数据。

从这个协议来看,腾讯一方面想要开放,一方面却有全面而细致的考量,核心是避免有潜在对手借助于自己的开放来挖走关系链的墙角,这是腾讯的命根子。

从协议角度来看,多闪确实无权使用微信数据。争议焦点是:当用户通过微信登录的方式授权抖音获取微信数据后(头像、昵称、性别、所在城市),这些数据是抖音的,还是微信的?理论上来说,如果抖音要求用户重新设置一下头像和昵称,就可以算抖音的,即便是点选一下“与微信信息相同”,也可以算是二次上传,确实有一些App会在第三方OPEN ID登录后,依然要求用户二次设置昵称和头像,虽然徒增麻烦,却可避免后顾之忧,但抖音当时没有这样做。

而且,微信已经明确禁止将数据用于一切关系链行为,多闪做的就是社交,因此不管怎样,都不能符合协议地使用用户的微信头像和昵称。

如果从协议角度来看,当时拿到微信授权的主体抖音是理亏的,腾讯“借车”给抖音时就明确不能“外借”,哪怕是自己人,而且不管怎样,都不能将“车”用于关系链,这意味着法院判决很可能会支持腾讯的禁令要求。禁令能够“禁止”抖音或者多闪做什么?当初在抖音用微信登录的用户头像和昵称已经存在于抖音服务器,能够禁止的是多闪直接使用这部分数据。

用户不再需要3Q大战

互联网公司之间关于数据的争议由来已久,比如此前微博就曾与脉脉打过官司,前者2016年起诉脉脉非法抓取数据,2017年获胜,法院认为脉脉经营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明确“网络平台提供方可以对在用户同意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经营活动收集并进行商业性使用的用户数据信息主张权利。”此外,搜索引擎间的爬虫纠纷、点评类平台的数据纠纷,也不胜枚举。

数据是互联网的核心资产,互联网公司基于数据构建竞争壁垒,比如腾讯关系链牢不可破,再比如字节跳动有了千人千面算法,因此,互联网公司对数据贪婪就可以理解。不过,数据要取之有道,在获取和使用数据时要遵守法律法规,要遵守行业契约,要做好隐私保护。

这次事件,让我想起了3Q大战:都是关于数据权、隐私权和关系链的争端。2010年到现在,全面进入移动和智能时代的互联网早已是沧海桑田,整个市场格局与当年已是云泥之别,然而巨头间的竞争模式似乎没有发生本质变化,腾讯这座大山依然有公司想要翻越,相似剧本还在上演,我在想,如果技术条件允许,会不会再次上演App之间二选一的艰难选择?

作为一个用户,我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次发生。巨头打架,用户可能会受益,如补贴大战;也有可能会遭殃,如二选一。

尽管头像和昵称是用户自己的,但一旦在遵守用户协议前提下,上传到互联网公司服务器,就意味着对应的数据权利是互联网公司的,换句话说,你头像和昵称表面上是你的(你的肖像权等),但是对应的数据却不是你的,就像你在豆瓣FM收藏了很多歌曲也不能将其导入到QQ音乐一样。如果互联网公司间爆发关于数据的纠纷,出现类似于建议修改昵称头像这样的事情,就会很麻烦。

现在多闪关于头像昵称的修改提醒,倒没有到二选一的程度,但是,下一步将会发生什么?擦枪难免走火,2017年,周鸿祎复盘当初的3Q大战,就认为是局势失控:

“当时的事情,很多人可能认为是我们策划的,实际上,当时是因为很多偶然的因素,凑到一起,大家都不想发生,但是最后发生了,而且局势失控了。”

腾讯和字节跳动会失控吗?

良性竞争二选一或成历史

从手机操作系统的技术实现来看,App之间要再玩互不兼容并不现实,操作系统才是The Big Brother。而且从动机来看,腾讯不会再敏感到要用户二选一了。

周鸿祎后来对3Q大战复盘指出:

“腾讯过去那种做法,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安全感,其实马化腾也是一个小创业者做起来的,至少在2008年、2010年的时候他还是没有安全感的。在没有微信的时候,他是没有安全感的,因为确实当然他只有一个QQ嘛,任何一个大的客户端他觉得都有可能颠覆它。不过,如今腾讯拥有微信这一大杀器且建立一套生态后,安全感大增,现在没有无线互联网一说了,只有微信互联网,因为微信本身就是互联网。”

今天,腾讯和360早已握手言和,360甚至成为去年底IPO的腾讯音乐集团的重要投资者。

正如我此前所言,尽管2019年出现了大量的微信挑战者,然而却没有谁可以威胁到微信的地位,聊天宝和马桶MT早已销声匿迹,只有多闪还在继续搏尝试,吱呀等垂直细分市场的社交新锐起来倒是很快。

微信难以被挑战的根本原因在于,它的基石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关系链,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连接器,连接人与人,人与内容,人与服务,这样的网络很难被外力打破。我此前就有一个断言:20年后会发生什么不知道,但10年内,只要智能手机主流,微信就会主流,不排除细分市场会出现新的玩家,但核心社交市场,微信高枕无忧。

安全感意味着腾讯不需要再让用户二选一,因为用户早有自己的选择。

问题的关键在于,微信不甘于只做微信,而是要连接一切,要不断增长,要不断进步,要做到这三点,都会遇到各种强势对手。多闪没有威胁微信,字节跳动事实上却跟腾讯在同一个内容文娱赛道竞争日趋激烈,除了短视频抢走了大量用户时间外,字节跳动正在游戏上加快步伐,刚刚收购了三七互娱旗下的游戏公司上海墨鹍,正如我此前所言,张一鸣内心住着小马哥,腾讯的新文创故事跟跳动的超级内容平台本质没有不同。

四面出击的字节跳动总是在不断提醒、干扰和搅动着腾讯,虽然这不是有意为之,而是企业扩张的必然,但腾讯看到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威胁,不可能无动于衷。

3Q大战最大的影响有两个。

一个则是树立了360的地位,所有人发现360是可以挑战腾讯的人,3Q大战二选一不久,2011年3月30日,奇虎360在美国纽交所正式上市,后来互联网坊间一度流行一个TABLE的说法,即中国互联网由五个巨头主导,腾讯、阿里、百度、雷军系和周鸿祎系,当然,现在故事结局已经变化,字节跳动与腾讯的竞争,一样会让外界感受到前者的力量;

另一个是促进了腾讯开放,仅仅是2018年,腾讯就花了大概2700亿人民币用于投资,也成为收获上市公司最多的巨头,互联网巨头不再什么都做而是什么都投,让中国互联网产业变得更具活力。

竞争永远不会消失,但我们不希望二选一式的野蛮竞争,而是希望看到对行业、对市场和对用户有益的良性竞争,巨头可以互相促进,开放生态和共同繁荣,而不是你死我活。只有对用户、规则和市场,心存敬畏,才能走得更远,才能基业长青,才能赢得尊重。

今天,媒体对3Q大战的报道,不乏有用“臭名昭著”这样的前缀的做法,多年后回头再看今天的商业竞争,显然没有企业愿意背上这样的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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