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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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8日,香港利丰公司宣布,该公司与新加坡淡马锡订立认购协议,向后者发行占扩大后股本4.62%的新股,以集资约38.8亿港元。这次筹得资金将主要用作支付收购费用。 利丰通告指出,以每股23.09元向淡马锡旗下附属公司发行1.68亿股新股,后者承诺完成日期起12个月内不会出售该批股份。新股占公司已发股本4.85%,或扩大后股本4.62%。
 

融资完成不详 38.8亿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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