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式告别野蛮生长,一批以圈钱为目的的P2P理财公司很可能将难以为继,而对于正规化运作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无疑是最大利好,从此终于不必再小心翼翼,可以更加放心大胆的进行互联网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创新了。
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进入“深水区”
事实上,与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发展的前两年相比,2015年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显著增多,不再局限于仅仅为用户提供投资年化收益上,而是开始向金融产业的纵深方向拓展,更强调与线下实体的合作,推出让用户能够有更多收益选择的理财产品。
比如最近民生易贷与东方粮仓联合推出的“大米理财”产品,就是互联网金融与实体商品合作的一个典型案例,这个创新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逻辑是消费者在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后,其本金和收益都能转换为实际商品,而首期商品为东方粮仓所产的顶级五常大米。在这样一个合作模式里,民生易贷是投融资平台帮助东方粮仓融资和消费者投资获得佣金提成,而东方粮仓作为融资方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而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收获优质大米,形成了一个平台、融资方和投资方等三方均受益模式。
无独有偶,就在今年6月份,民生易贷还通过与万科、保利等房地产公司合作推出过“民贷e房”理财产品,在这个产品当中,投资用户可以获得更低的折扣或优惠购房,而地产公司则在预售阶段便通过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了融资。这同样是一个三方受益的理财产品,民生易贷获得了佣金,房地产公司卖出了房子,而消费者得以用更低的价格买到房子。
以上两个“非典型”的互联网理财产品都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创新“深水区”的例证,而在以往,这跳出了互联网金融产品只关注于年化收益,容易陷入了比拼年化收益率的怪圈,不仅仅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更真正体现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性和灵活性。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边界到底在哪里?
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思考一系列问题,民生易贷在卖房和卖大米之后,下一个融资标商品又会是什么呢?这个模式能不能复制?有没有可能会有更多的商品转化为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融资标?而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边界到底在哪里呢?
首先,从目前民生易贷推出的“卖大米”和“卖房子”这两个理财产品来看,下一个创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很可能还会是集中在衣、食、住、行等这些用户具有强烈的刚需领域,而且还必须是在市场上不能轻易买到的比较稀缺产品,这样才有可能成为对消费者具有吸引力的融资标的,并且还必须保证商品符合大多数消费者的生活需要,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消费者有动力去购买这一互联网金融产品,从而确保融资方得到更多的融资,消费者也能根据市场价格浮动情况,选择时机出手转让或商品留存,从中赚取差价,实现转让交易收益。
其次,“大米理财”的产品模式应该可以复制,前提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找到更多的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优质商品作为标的。而民生易贷通过互联网金融+电商的方式推出“卖大米”、“卖房”理财产后,也就意味着其已经不再单纯是一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甚至成为了一种创新的电商平台,而一旦后期引入的融资商品增多,并涵盖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最后,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将会以金融为基础,创新的边界进一步打破,将向更加纵深的产业方向整合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目前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一方面帮助企业融资,另一方面使得用户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可以产生消费行为,而且基于平台的议价能力还可以用更低的价格引入到平台,从而给予投资消费者以最大化的回报。特别是像”大米理财“这样的接地气的产品,很可能会被其他互联网金融公司跟风,而一旦“消费即理财”的观念被更多的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以及有投资需求的消费者所接受,未来互联网金融平台上不仅卖车、卖房、卖大米,甚至可能作为生活日常消费品全部都将成为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融资标。
实际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一方面看起来是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带上了“枷锁”,另一方面实际上也解放了此前小心翼翼不敢做过多尝试的正规互联网金融公司,而像民生易贷这样的此前就一直在进行创新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更是可以放开胆子继续做新产品和新模式的探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