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4年无疑是社区O2O爆发的一年,随之圈地大战一触即发,各大平台一是为了占据更多的社区资源,二是为了融资做准备,所以想出了很多圈社区开拓市场的办法,记得当时最多的办法就是找代理,这也是很传统的一个方式了,那么一年左右的时间过去了这种方式真的奏效了吗,那些曾经的代理企业还活着吗。
什么是代理人模式
对于“代理”这个概念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的行为。例如,甲委托乙代其购买某种物品,乙即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该种物品的买卖合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权利义务,直接由甲承受。这里,甲是被代理人(又称“本人”),乙是代理人,丙是第三人(又称“相对人”)
本人对于代理人的理解其实可以简单概括为两点,一个是代理人模式是利益驱动为基础的,而且利益是短平快的;二是代理人挣的是产品的差价,其实就是渠道费用,大家都知道代理也分级别的有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等多个层级的划分。
为什么代理人模式不适合社区O2O
a各大平台是如何找代理的
代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个是企业,一个是个人。找企业则是需要企业拥有一定数目的注册资金和员工,并且具有较强的拓展能力,总之要有把平台运营起来并且能够产生利益的综合能力,一般都是城市的代理。找个人就简单了,只要有社区资源,勤奋,能够运营平台就可以了,一般是以某个小区为主。合作方式一般都是以平台方只提供技术为主,收益按比例分成或者后期的广告收益。
b模式变了
产品的属性决定了代理人模式的成功与否,代理人的模式很早就存在了,之前代理人模式的成功在于渠道的掌控,产品的价值很容易变现,更多体现在实物上,比如,烟酒,家用设备等,代理人赚取的是渠道费。
而社区O2O行业很难存在代理人的原因在于,社区O2O本身不是一个实物,而是平台,而且需要代理人去亲自运营才能产生价值和效益,和具体的实物相比难度增加了很多。社区O2O不是物业管理软件,卖一个就能挣一部分钱,他的价值在于平台的盈利能力,利益来自于用户,所以需要后期的运营。对于代理人来说难度增加了,而利益体现的不明显。风险很大,需要前期投入的也很大。盈利模式变了,不是买和卖的关系。
C合作的关系是否平等依然存在争议
平台方只提供技术支持,其实现在大家都知道对于社区O2O难的不是技术而是运营,而且技术不是门槛,所以平台方把最难的一块分包给了代理,即使很多平台说前期营的利都是代理的,但是最终的用户是平台的,所以更大的价值是体现在有一个庞大的用户基数上,包括广告的价值也会是一个很大的收益,这时代理人的价值如何体现需要更明确的合作方式。总之,以只提供技术支持为合作基础根本是在给自己挖坑。如果想通过代理费获取收益的那更是妄想了!
我和代理人模式的缘分
我12年开始做社区O2O,一路走过来,也有平台找过我当代理,也和一些代理团队聊过,大部分的结局都是以撕逼结束了合作。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个模式确实太火,充满了巨大的商机,根本没有想过后续如何运营就开始做了,通过我的调查,当时的代理人无论是企业还个人,手上都有一些资源和资金,在加上平台方对社区O2O前景的描述,给代理人很大的信心,所以很多的代理人就和平台达成了合作协议,可是哪里知道,社区O2O运营如此之难,投入也不小,而效益并不乐观,经过一年半载没有很好的效益,也没有像平台方当时说的那么美好了,所以结果导致轻则好聚好散,重则撕逼大战。其实现在社区O2O依然处于探索期,连平台方都没有想清楚怎么玩,更别说代理能迅速通过平台获益了,都只是一个美好的梦罢了。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一剂良药
社区O2O正处于发展初期,代理人这种模式至少在目前来说是不适合的,只有在成熟的产品和运营模式下,代理人的模式才可能有效。
目前需要运营团队而不是代理团队,方向和目标与平台是一致的,平台与地方团队的合作应该是深度,而不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利益上,那么在责任、义务、利益上就应该有更多的划分,平台与地方应该是一家,平台给地方不仅仅是技术上支持,资源、资金、股权上可能都会有划分,平台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应该是互通的,这样平台的价值才会更大。
以上仅是自己的经历和同行人的沟通所感所写,不代表全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