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创业者“剪电线”:你无耻的样子颇有我年轻时的神韵

再谈创业者“剪电线”:你无耻的样子颇有我年轻时的神韵

2016-09-01 14:19钛媒体 合作伙伴
我认为,故意犯错再要求社会给年轻人一个机会,这样的人应该从重处罚。这样的人(无论是年轻人还是妇孺和老人)不应该给任何机会。有意做恶(无论是剪电线还是编造剪电线)就是穷凶极恶,不应放过。

最近在“有一个笑话”的段子之后,又有了一个真实的笑话:一个创业者称为了冷启动把大学校园的洗衣机电线剪断了,一个不说谎的融资媒体就“如实记录了”。

8月31日,这家号称“不说谎的融资媒体”发声明说:自己为之背书的创业者把自己骗了,决定不背这个锅。这就好比我们去超市买了假货,超市不想负责一样。问题是,我们并不关心怎么出了错,我们会用脚投票,选择不再相信这个媒体。因为要是每次错事道歉就行了,那要警察还有什么用呢?

再看背书的创业者,从这个“宅X洗”的创业企业发的声明来看,未来都不乏反转的可能。因为如果真的是剪电线做策划,后续的预案处理得远远不够好。

由于大家对这个事件本身已经说得很多了,那么为何大家会对“剪电线”这个不知名的创业企业义愤填膺呢?要知道这个事和过去剪电线比较起来,是在不值一提。

但是这里恶劣的地方在于: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剪电线”在当下变成了一个产业链,每个在此发声的人,都成为传播的一个环节。创业服务变成了营销工具,每个环节都没做好自己的本职。

  有一种成功就是靠“剪电线”

在中国,依靠“不择手段”来完成创业第一桶金的人不计其数。

三大门户时期,网站在濒死边缘,靠着高清美女图片捱过冬天;

3721最火的时候,流氓插件没有任何对手根深蒂固的存在于你的电脑里;

360安全卫士每天不断扫描你的硬盘然后给你“汇报工作”;

百度最开始的MP3播放以及百度文库就是明目张胆的盗版,你能怎么样;

最近视频网站“1分钱7天免费会员”强制收费也可以视为一种剪电线;

思达派(Startup-Partner.com)不久前发文去哪儿强制无通知开启分期付款;

再到百度“全家桶”……这就是一连串的“剪电线”事件。

O2O烧钱补贴,在我看来也是投资人和创业者共谋的“剪电线”。不管别人创业创新怎么样,我用钱把用户收割了再说。

那么,为什么过去大家“剪电线”没有引发当下如此大的反响呢?

在我看来有几个原因:

首先,过去纸媒时代,公关相对好控制舆论。

而严肃大媒体又很少介入这种低端营销策略之中。再者,虽然手段卑劣,但人家做事也是静悄悄的,并不会对外声张。媒体就算发现了其中各种“剪电线”的嫌疑,但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很多媒体也就选择观望,等待证据。

现在,社交媒体泛滥,过去的舆论管控现在已经不管用了。所以我常对人说,现在应该放掉过去公关的手段了。打造自己的内功,让自己成为最优秀的,比任何包装都管用。否则,几千万费用投入下去吹的天花乱坠,可能社交媒体的一个爆料就会打回原形。

因此,不是坏人变多了,而是曝光压力之下,更多的事实被披露出来。过去可能都是坏人打架,但是都没有曝光出来;现在大多数正在努力走向正确的道路,但是一有问题就能随即曝光。

其次,性质不同。

如上文所说,过去做坏事尚且知道自己在做坏事。当时王功权周鸿祎辩护,说的也是他变了,不再是原来那样了。但是“宅X洗”却是主动“喂料”还怕别人不知道不红。这种炒作,就有些无耻了。

如果说余佳文“拿出一个亿”是吹牛换取关注,那么“宅X洗”就是宁可犯法也要当网红。但是前者只涉及道德问题,后者却已经触犯了法律。另外,“前辈们”“剪电线”都是悄无声息,虽然总让你防不胜防,不小心就中了圈套,但是等把用户锻炼到火眼金睛,总还是能够做出一点防范的。

但是,要是直接就“剪电线”让你没有办法只能投怀送抱,人家还嫌弃你为何“前倨后恭”时,这种臭不要脸就超出法律的底线了。用户(也包括创业者)当然也会反弹:我们都在不要脸,但怎么能如此凑不要脸!

最后,时代在进步。

过去人们必须得忍的,在未来人们可以不必再忍。我们可以忍受百度致命的广告,可以忍受微信的臃肿,但为什么还要忍受创业者欺行霸市?如果创业时就这样,我们发展“双创”何用?我们推动创业,是希望能有更具创新更优秀的企业,让中国更加进步。倘若都如此无耻,我们为什么要支持创业?

正是因为时代在进步,所以这样原本小之又小的问题,才会被大家严肃对待。这是好事,虽然力量微小,但聚沙成塔。希望在他们庆祝成名之前,就被大家嫌弃让他自生自灭。

“剪电线”的共谋者

首先,每一个在这个过程中传播的人如你我,都是这个负能量营销的传播者,也是受害人。我们过于关注眼球,过于热衷于凑热闹,我们把事件浪费到了这样简单站队表态的地方,而没有去建设和创造自己的价值。

而“宅X洗”的火,还不就是我们这些人一次又一次传播和取笑中火起来的吗?

除了自省,我们在来看看在这次“剪电线”里,所有的共谋者。

首先,“新媒体”。

之所以加上引号,是因为基本上“新媒体”不能称之为媒体。因为他们绝大多数都没有做到最基本的5W1H,没有对内容负责的最基本的态度。

虽然本次参与媒体号称“不说谎”,但这也只是个口号——如果它没有任何策略确保内容“不说谎”,承诺了自己无法承诺的事,难道不就是说谎了吗?

其实很多新媒体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坚持新闻专业主义。因为新闻要求公正独立,这就决定了它的商业模式只能是直接销售或者辅之以广告。如果一开始就把内容当成一场生意,那么作为媒体的价值就不成立。

如果这事儿放在过去,这事根本不可能成立。任何正规的媒体,都不可能报道这种毫无亮点的小资讯。尤其里面的价值观有根本性的问题。

毫无疑问,“新媒体”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但是出于各种“目的”(动机就不评论了),这样的内容被生产然后被消费。

这里面有意思的点在于,当时宣传的点就是基于创业者谎报融资额,才亮相“不说谎”,但事实上什么都没能做到。如果能随便被骗,那肯定也不会是第一次。但当时说好的一起背书,为什么不一起背锅?既然愿意背书,怎么能不确定任何细节?如果只是对方说了,你就确定了,怎么能算背书?

其次,投资人。

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很多坏招都是一些不怎么优秀的投资人教的。

校园金融,原本是非常好的事情。帮助大学生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利。但是分分钟涌入几十上百家互联网金融,为了抢市场不择手段,然后又没有底线的把不懂金融的学生卷入不能支付的巨额负债之中,最后把整个行业搞垮了。

从现状来看,中国有那么一部分投资人没有道德底线要求,甚至鼓励创业者在数据上干掉对手,至少吓唬对方。

如果依靠某种炒作就能火就能红,这些“胜者为王”的投资人是没有意见,甚至喜闻乐见的。

再次,社交网络。

对于让人鄙视的内容,拿过来当作谈资。社交网络虽然推动了真相,但也加速了这件事的“火”。这件事原本没有什么可以爆表的价值,是很不齿的一件事。

很显然,最早大家传播的只是一张图片。当成是笑话来谈嘛。之所以成为笑话,是这样的犯罪行为居然成为了企业自我宣传的点。最后揭示出是有意营销(也可能是因为担心犯罪调查而拐的弯,否则预埋这样的雷,脑洞还是有点大)。

最后是用户。

我们的用户被“剪电线”的商家推动着,早已经习惯不问道德,只占便宜。有名气的、价格低低,不管过去做了什么,都可以继续选择。当蒙牛三聚氰胺事件出来之后,很多人继续买蒙牛,因为“他们犯过错了,应该不敢再犯了吧”。

正是这样的用户,让企业可以有恃无恐的作恶,然后有一天被发现后,他们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主动做坏事的人,不能被原谅,更不能逃避处罚

事发后,好像无论是创业公司还是这家媒体,都表现出来一副“这是年轻犯的错”,给我们机会,我们会改的样子。

媒体的职责是查明真相,真相在权威媒体那里,要求必须三个独立信源互相佐证,或者拿出铁一般的事实(比如协议、合同等)确认是事实才能成立。如果对方说什么就信什么,怎么可能追求到真相?如果说,重塑采编流程,我想这些要求和规范早就存在新闻领域上百年了。现在重塑是不是可能有些迟?

对于“宅X洗”,我说一下我个人的观点,不代表公司的意见。我认为,故意犯错再要求社会给年轻人一个机会,这样的人应该从重处罚。这样的人(无论是年轻人还是妇孺和老人)不应该给任何机会。有意做恶(无论是剪电线还是编造剪电线)就是穷凶极恶,不应放过。

每个人应该永远记得“主动做坏事”的那帮人,不要再信他们,不要轻易原谅。

最后,我还要说一句,这个世界有原罪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忏悔。那些做了坏事成功的人没有忏悔,因为他们没有忏悔,大家觉得这就是世界的样子。

大家都羡慕首富,但是“剪电线”的成功不代表做人值得尊敬。而创业者“剪电线”,未来不会再有成功的机会,希望所有“剪电线”的共谋者都能自律,让坏人无机可乘。如果说过去我们不得不忍受,那么至少以后,我们可以不必如此。

希望整个创投圈,不要假装看不见,更不要假装“和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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