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花呗:我错了,已经改正

支付宝花呗:我错了,已经改正

支付宝旗下花呗对《花呗用户服务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引发热议,其中,关于征信以及用户信息采集部分令不少用户困惑。花呗官方回应表示抱歉,之前考虑不周,引发大家的困惑和误会,已经对合同条款进行了相应优化。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花呗在6月30日公布的《花呗用户服务合同》4.4.7条款规定:

“为建立信用体系,您同意并授权服务商向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征信机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或其他合法有权机构发送您的信息(包括不良记录信息)并无需另行通知您。”

目前最权威和人们最常用的征信机构服务是央行旗下的征信中心,上述条款中“征信机构”四个字让不少用户紧张,以为一旦在花呗没有及时还款,将影响在征信中心的信用记录,信用报告会被记上一笔。

对于个人的花呗使用情况是否会上传央行征信,花呗表示,目前花呗的服务主体没有查询/上报央行征信。

亿邦动力网发现,在最新的《花呗用户服务合同》中,已经把“征信机构”改为“信用服务机构”,并去掉”无需另行通知“的条款,也即是说,涉及信用问题必须通知用户。

此外,在用户信息的采集以及使用情景上,花呗也对此前的条款做了大幅修改,比如此前规定:

“服务商与第三方进行联合推广活动,本公司可能与其共享活动过程中产生、为完成活动所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参加活动的用户数、中奖名单、中奖人联系方式等,以便第三方能及时向您发放奖品。”

现在修改为:

“某些服务和/或产品和/或推广活动由服务商的合作伙伴提供或服务商与合作伙伴共同提供,服务商会与其共享并使用您的必要信息;您同意并授权服务商可在支付宝及其他关联公司或合作伙伴平台向您展示本服务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服务内容。”

另据亿邦动力网了解,此前条款中罗列的用户个人信息非常详细,是引发用户疑问的重要原因之一,包括:

4.2.1 您及您的关联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 /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住所地、职业、电话号码、支付宝、余额宝或网商银行账户认证信息、电子邮箱地址以及其他身份信息;

4.2.2 您访问服务商网站及服务商关联公司网站(若有)、移动设备客户端时,或使用服务商及服务商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时的操作日志,如您的计算机 IP 地址、设备标识符、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版本、您的位置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日志信息;

4.2.3 您在申请、使用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时所提供、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如您及您提供的关联方的数据和信息;

4.2.4 您及您的关联方在服务商的关联公司、合作伙伴、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处留存以及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如您的支付宝、网商银行账户和 /或基金、证券账户和 /或其他银行账户信息、您在淘宝网及天猫网站上形成的消费、物流等信息和数据、您的行为数据、您与服务商的关联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和服务商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的任何合同及您在该等合同项下的履约情况;

4.2.5 您的信用信息,如您的征信记录和信用报告;

对于上述用户信息,花呗公布的最新《花呗用户服务合同》已经修改为:

4.1.1您在申请或使用本服务时向服务商提供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4.1.2收集您在服务商的关联公司和(或)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留存或形成的与本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如您的资产信息、履约信息、日志信息等;

4.1.3收集您在服务商的合作伙伴处留存或形成的与本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如您通过服务商与第三方签署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等;

4.1.4向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以下统称“信用服务机构”)采集您的信用信息和(或)信用报告;

4.1.5向部分政府机构、司法机关及公共事业单位(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机构)采集与本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如您的工商注册信息、诉讼信息、社保信息等;

4.1.6向其他合法留存您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收集与本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

对于上述调整,花呗官方回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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