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音乐版权不应搞独家授权

国家版权局:音乐版权不应搞独家授权

在腾讯、太合音、阿里三巨头之间的竞合博弈下催生的几次版权之争与转授权合作中,网易云音乐一度陷入被逼到“墙角”的尴尬处境。

近两年来,被巨头整合、寡头割据的在线音乐市场,顺理成章的跨入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版权争夺战中。

随着“剑网行动”下网络音乐版权秩序的基本好转,随之而来的是版权市场出现的弊端。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等现象逐渐显露。近日,国家版权局约谈境内外音乐公司及国内几大网络音乐服务商,要求音乐版权不应搞独家授权,对网络音乐作品应展开全面授权模式,并提出一系列关于“避免采购独家版权”的看法。尤其是,10月26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还在《人民日报》透露要求网络娱乐服务商不得通过独家音乐版权来哄抬授权价格。

互联网音乐平台自然绕不开内容,音乐版权的规范化也在步步引领音乐节市场的良性发展,此时,国家版权局提出网络音乐平台避免采购独家版权,这是否意味着,曾经激烈厮杀的在线音乐版权战场将成为历史?

版权之争始末:巨头整合、

寡头竞争的“厮杀”战场

过去两年,阿里、腾讯、网易等互联网巨头开始用集团化的方式进军整个音乐产业,这改变了互联网音乐的格局。巨头整合、寡头竞争时代的开启也让中国在线音乐格局基本定了下来 。

而在此之前,一度充斥着“拿来主义”的在线音乐市场随着2015年下发的“最严版权令”迈向了分水岭。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中国音乐市场版权保护的“剑网行动”就此展开。

先是海洋音乐赴美上市遇阻、暂停IPO,随即与腾讯音乐合并;阿里大文娱整合阿里音乐,影视制播和艺人经纪等线下产业;太合音乐宣布获得由阿里音乐独家代理的厂牌滚石音乐的版权。在国家版权局的强力整治下,中国音乐版权环境正在持续优化,一度充满乱象的网络数字音乐领域也在国家版权局重拳整治下秩序明显好转。

伴随着在线音乐行业正式进入了寡头割据的版权竞争时代,在线音乐市场掀起了一轮“版权厮杀”。其中最为激烈的一次角逐,是今年5月份的环球音乐的版权大战。

环球唱片的音乐曲库规模几乎涵盖了全世界四分之一的音乐版权,这场“内容抢夺战”自然引来了BAT和网易对环球版权中国区代理席位的激烈争夺。最终,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以3.5亿美元现金加1亿美元股权的豪掷,将环球唱片中国大陆地区数字版权分销权揽入麾下。这也是中国在线音乐市场经历的一次重大转折。

在这场以内容为核心的在线音乐市场争夺战中,各大音乐服务商的“合纵连横”也为数字音乐版权从“独家”走向“转授权”的共享新形式奠定了基础。早在2015年10月,QQ音乐便与网易云音乐选择牵手合作,QQ音乐以预付分成的方式向网易云音乐转授包括索尼音乐、《我是歌手第三季》等音乐版权150万首。

而在今年9月,阿里音乐与腾讯音乐也达成版权转授合作。至此,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将独家代理的环球、华纳、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与YG娱乐、杰威尔音乐、LOEN等优质音乐版权资源转授至阿里音乐,曲库数量在百万级以上。同时,阿里音乐将独家代理的滚石、华研、相信、寰亚等音乐版权也转授给了腾讯音乐娱乐。这场声势浩大、普及范围广的转授权也让在线音乐用户望着再次被上架的音乐人及歌单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目前,腾讯音乐,阿里音乐,太合音乐及网易云音乐成为了中国数字音乐平台中拥有正版曲库的最多的四大音乐平台,而腾讯音乐拥有最多的唱片公司版权。据艾瑞咨询《2016年中国在线音乐行业研究报告》显示:QQ音乐、酷狗和酷我的版权音乐在整体版权音乐中占比均达到90%以上。

版权垄断之弊:国家版权局再出马,

音乐版权不应搞独家授权

这种巨头垄断的形式很快显露了弊端。腾讯音乐被业界中国音乐版权的“操控者”、“垄断者”,寡头无力纷争,于是未经许可侵权音乐作品等现象时有发生,除此之外,哄抬版权费用更是一大发展现象。不仅损害了网络音乐版权的良好秩序,更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及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网易与音乐显然是这场版权大战的“被波及者”,在腾讯、太合音、阿里三巨头之间的竞合博弈下催生的几次版权之争与转授权合作中,网易云音乐一度陷入被逼到“墙角”的尴尬处境。

今年8月,网易云音乐由于没有拿到版权而将部分歌曲下架。而在此之前,由于存在侵权行为,腾讯音乐娱乐暂停与网易云音乐部分内容转授权合作。除此之外,未经允许侵权音乐作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先是网易云音乐未经允许、擅自传播腾讯音乐享有版权的200余首华语歌曲,导致腾讯将其诉至法院。随后,网易云音乐又分别两次起诉腾讯音乐旗下的酷我音乐,称酷我音乐使用了其版权音乐并进行非法营利。腾讯音乐娱乐集团随即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发网易云音乐的下架事件。网易云音乐也不甘示弱,两次起诉腾讯音乐集团旗下酷我音乐侵权。

据网易云音乐官方公告称:由于与多家数字音乐版权转授者的合约到期,在总曲库超过1000万首音乐资源中,约10万首歌曲下架,占总曲库量的1%。大量资源下下,一度引起用户的哀婉阵阵。

可以看到,在线音乐平台因版权无法共享而产生的弊端已显露无疑。正如近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网络音乐平台避免采购独家版权。“网络音乐服务商抢夺独家版权、哄抬授权价格,这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不利于广大网民和听众对音乐的使用,不利于本土音乐的创新创造,也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线音乐平台前景:击碎版权竞争桎梏,

将涌入更多创造力玩家

正如国家版权局所倡导:要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采取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避免授予网络音乐服务商独家版权。那么当版权竞争桎梏被击碎,谁又将从中获利?

最为直观的答案是用户。为了听到想要的歌曲,手机中需要下载3个以上音乐app的用户,在这场版权争夺战中更是被频频戳中“痛处”,面临着喜爱歌单中的歌曲一首首变灰,甚至已经购买的数字专辑也面临着“凭空消失”的危险。这些都是独家授权的模式所产生的弊端,不仅极大的影响了用户的产品体验,最严重的现象便是可能导致盗版的反弹,会破坏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

而最有可能成为新常态的是转授权模式的普及。正如国家版权局负责人所言: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许可、纵容、挑动网络音乐服务商哄抬授权价格、恶性竞争;要支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保障音乐权利人特别是词曲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权属清晰、链条完整;要探索建立更加良好有效的网络音乐版权授权、合作和运营模式,维护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为广大网民、听众更好地提供音乐作品和服务,推动网络音乐产业繁荣发展。 

目前,中国新音乐集团旗下的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以及网易云音乐等几大音乐平台,都已经建立了授权合作机制。

除了转授权模式将成为净化在线音乐市场环境的一大利器之外,随着音乐场景化不断扩展,用扶持计划抢夺潜力独立音乐人、数字专辑、粉丝经济、音乐演出等围绕版权的衍生产业都成为在线音乐平台潜在的商业机会。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CEO彭迦信曾在公开场合表示:走上发展快车道的中国音乐,未来将呈现几大趋势,比如社交互动创造新的音乐消费方式、线上平台提升线下体验、技术创新打破传统使用场景等等,“这些新的市场机遇,将给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想象力和可能性”。

当版权竞争桎梏被击碎,互联网音乐市场不再拘泥于版权之争,在线音乐市场不再成为被巨头垄断的“疆场”,必然将涌入更多有创造力的玩家给市场增添新的生命力,而这些在政策指引下拿到“入场券”的新玩家们,将带领在线音乐市场开拓出一片崭新的“游乐场”。

无论是对独立音乐人的发力、还是对产品用户体验的布局,我们无从确定这些即将入局的新玩家会带来哪些新想法,可以确定的是,伴随着这些新玩家的入局,不仅能够为在线音乐市场带来更为丰富的差异化竞争的“增量”,也势必将联动整个产业进行有序、健康的发展。毕竟版权固然是建立在内容核心之上的重要配备,而用户体验及增量市场才是为在线音乐版权市场护航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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