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就想,马化腾肯定天天在看我们的微信,因为他都可以看,随便看。”
跨过2017,“汽车疯子”李书福开启了新年第一怼。
昨日,在正和岛新年论坛上,吉利董事长李书福说:现在的人几乎是全透明的,没有任何隐私和信息安全。
李书福认为,面对这样的一个问题,他是比较苦恼的,因为很多商业上的秘密都被暴露在人眼前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纷纷表示站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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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刚上班就遇到危机公关,今天上午,腾讯迅速通过官方微信“微信派”作出回应:
1、微信不留存任何用户的聊天记录,聊天内容只存储在用户的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上;
2、微信不会将用户的任何聊天内容用于大数据分析;
3、因微信不存储、不分析用户聊天内容的技术模式,传言中所说“我们天天在看你的微信”纯属误解。
请大家放心,尊重用户隐私一直是微信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我们没有权限、也没有理由去“看你的微信”。
同时,腾讯公司公关总监张军也在个人微博表示,微信不会留存任何用户的聊天记录,不会将用户的聊天内容用作大数据分析。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纷纷表示呵呵,“不留存”并不等同于“看不到”:
颇为有趣的事,在2017年12月6日的全球财富论坛上,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在接受采访时就颇为自豪地表示:腾讯通过十亿张照片的大数据,已掌握几乎每个中国人的长相变化,能预测未来样貌。
马化腾强调,腾讯有一个更强大的能力就是,几乎掌握了每个中国人过去十几年来的面容变化,因为很多人从年轻开始,就一直在腾讯的平台上传照片。
所以,甚至可以预测其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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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技术听上去很厉害,但细细一想,总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其实,不仅是腾讯一家公司,用户几乎要面对所有互联网公司给我们带来的数据隐私和信息安全危机。
当前的情况是:互联网上的每个人,完全没有个人隐私,不管我们是否接受。
隐私问题给我们带来了极其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果不是熟谙相关学科,个人很难弄清楚自己被采集了什么信息,这些信息由谁采集,以及这些信息拿来做了什么。
搜索引擎搜完,网站马上跳出关键词广告已经不是新鲜事。
三大运营商有我们的通话信息,网购平台有我们的快递地址,酒店预订软件有我们的开房记录,打车软件可能会记录运动轨迹,搜索引擎可能记下你搜索的疾病关键词,社交媒体忠实记录你过往的欢笑和糗样。
雇主、民营医院和保险公司都可能对这些信息很感兴趣。深感无奈的是,个人也很难想象数据在企业手里怎样使用。
更可悲的是,我们几乎无处可逃。
即使个人精心打理自己的社交平台,努力捂好自己的信息,平台依然可以从朋友、亲人发布的公开信息推断你的信息。
同时,周围使用社交软件或平台者越多,个人压力就越大。网络外部性真真切切地存在着。即使你不提供信息,只要和你类似个体提供得足够多,你的努力是徒劳的。
也许一位=男士不愿暴露家庭住址,也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菜肴口味,防止企业利用自己的家庭地址或饮食口味来价格歧视。但只要他的同事或者邻居、朋友显示了这些信息,并且他和这些人通过一款或几款软件连在了一起,概率的力量还是逃不脱。考虑到许多学习模型的特征,暴露信息越多,新披露信息带来影响可能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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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哥还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在未来,危险已经不再是隐私的泄露,而是被预知的可能性。
曾经一帮德国人也严肃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们当时强烈抗议股的google地图采集了他们的房屋和道路的图像,因为德国人认为这正好给了小偷窃贼们可乘之机。于是呢,谷歌大佬就把他们的那片区域模糊化了,但结果,对于小偷来说“这正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更让人不安的是这些隐私对我们的未来的预测。
很久很久以前,沃尔玛对历史交易记录的数据库进行了观察,这个数据库相当相当厉害,不仅有每一个顾客的购物清单、消费额,还有具体购买的时间,甚至还有当日的天气。
沃尔玛公司注意到,每当疾风来临的时候,不仅手电筒销量增加了,蛋挞的销量也增加了。于是,每当季风性风暴来临的时候,沃尔玛就会把蛋挞和飓风用品放在一起。
再说个离我们近的,你在淘宝上买东西,系统就会时常推荐给你最近关注的比较多的东西,一看,都想买,看来某宝真是深得我心。
但实际上呢?你仔细一想,到底是你想去买呢,还是系统想让你去买呢?
是你操纵APP呢,还是数据在操纵你呢?
当你的这些隐私都被大数据记录分析之后,对你行为的预测也就变得轻而易举。在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享受着大数据便利性的同时,我们同时也要牺牲掉我们的部分隐私。今天,享受着大数据便利性的同时,我们同时也要牺牲掉我们的部分隐私。
当然,邦哥并没有说大数据不好,不能因为厨子把一道菜做得难吃就追求食材的原罪。
恰恰相反,数据科学进步给社会带来福利早已遍及社会方方面面。从各类分享经济,再到全方位细化的社交平台,许多冗余资源利用起来,很多曾经无法传递的信息快速整合,形成新知识。
但问题在于,它的重要性被远远低估了,且规制的法律或政策没有跟上。
关于数据隐私,理论上,用户和企业的原始数据沉淀在数据平台上(如BAT),数据平台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不能提供给第三方。但实际情况是用户对原始数据的占有获取权及公开权基本取决于用户与平台达成的协议「用户须知」,加上互联网本身的开放性和某些企业故意作恶,用户基本无法捍卫自己的数据财产所有权。
即使能查处,目前国内的法律,对于这一块的惩罚也是轻描淡写。《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款: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最多也就判三年。而兜售这些个人信息,简直就是一本万利的事情,轻轻松松就可以入账十几万。要知道,大数据时代,数据就是钱啊。
除了数据及隐私安全,一昧的滥用还有可能引发社会层面的危机。
奥地利教授维克托在《大数据时代》对此有一次非常精辟的阐述:
“如果大数据分析完全正确,那么我们的未来会被精准的预测,因此在未来,我们不仅会失去选择的权利,而且会按照预测行动,如果精准的预测成为现实的话,我们也就失去了自由的意志,失去了自由选择生活的权利,既然我们别无选择,那么我们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这不是很讽刺吗?”
这也许是对于大数据下互联网安全的另一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