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笑来回击陈伟星:把正义当工具获私利

李笑来回击陈伟星:把正义当工具获私利

2018-06-15 07:43Bianews 合作伙伴
李笑来称陈伟星说谎,所谓“李笑来欠别人30000个比特币”是诽谤;关于“洗钱、涉赌”的指责,李笑来称陈伟星同样是诽谤,理论上可发起刑事诉讼,而自己确实投资过赌场just-dice。

李笑来今日于个人公众号“学习学习再学习”发表长文,对陈伟星最近朋友圈指责质疑他的相关言论一一回应。

李笑来首先指出陈伟星在言论中给自己下套,然后开始对陈伟星多条朋友圈内容进行逐条反驳。

李笑来表示从未和陈伟星单独沟通过“停止私吞私募资金和大比例免费币”此话题,唯一一次单独沟通是陈伟星来自己办公室宣讲打车链。

李笑来称陈伟星说谎,所谓“李笑来钱别人30000个比特币”是诽谤;关于“洗钱、涉赌”的指责,李笑来称陈伟星同样是诽谤,理论上可发起刑事诉讼,而自己确实投资过赌场just-dice。

对于陈伟星“挪用公共资金”的指责,李笑来称陈伟星能指出在哪个项目上李笑来拿了大量的免费币而后在二级市场上抛盘,他都能给出该代币相应地址。

有关EOS,李笑来表示EOS 再空气,也不能比陈伟星站台,玉红搞的 XMX  更空气,他称XMX“到最后竟然连代码都抄袭 EOS,这还不是空气?!这还不是陈伟星所谓的割韭菜?”,但同时他称也以个人名义投资了XMX。

对此,玉红也在微信回应,称李笑来和陈伟星都投了XMX,并称前几天,李笑来、陈伟星等人还在一起开开心心吃饭。

以下为李笑来回应原文:

这是三月份的某一天,在“三点钟火星创始群”里,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跟陈伟星的一段对话。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向来珍惜时间,因为自己的时间就是自己的生命。我想善待自己,所以就不希望自己把时间花费在不值当的事情上。可是,最近陈伟星的种种行为和言论,让我不得不浪费自己的一小段生命,也是无奈。

遇到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很难不夹杂情绪;所以,这篇文字我顺手写下来的第一标题是《忍着恶心认真回应陈伟星的言论,附带事实澄清……》—— 写下之后,又改成现在的《关于陈伟星一些言论的回应》,去除了其中的情绪成分 —— 在这样的时候,保持冷静需要很大定力。如果您作为读者,不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那就不要读下去了。另外一些读者,根本不关心币圈里发生的事情,那也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 毕竟,虽然热闹是别人的,可生命是自己的。

先从陈伟星最近的一条朋友圈文字说起(2018年6月13日):

创业就是要坚守一些底线,在币圈混,至少有两样东西得搞明白清楚:投资名人站台的真实性和私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这是推动这个行业进步的必需的过程。关于这个事情币圈的大佬们沟通过很多次,大多数真有钱真想做事的都在逐步形成共识,但李笑来例外,觉得我针对他而变成了私下对我传谣的个人攻击。我质疑block.one的私募资金问题和李笑来骗局都源于此。以下是几个事实,并且我都能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我和李笑来私下沟通过几次如何停止私吞私募资金和大比例免费币,一起干一些正能量的事情,被无视;

2.徐小平老师和洪波组织“区块链第一饭局”,我们争论不能私吞私募资金和大比例免费币,不欢而散达不成共识;

3.李笑来在2013年6月开始到9月,募集了30000个比特币,并口头承诺其能按比特币保底;去年9月到期,被其要求延后一年还;接下来9月份就是到期还款时间;这是行业老人众所周知的事情,我没有说谎;

4.李笑来募集的比特币,打入Just-dice进行豪赌,其中一个账号,甚至造就了比特币史上最大赌徒的名声;这些信息高水平的人都能在网上找到;

5.李笑来的交易所bigone、inb资本和募集资金的账号都是混存在其个人账号,并且以此展现给人看其财富,虚构其“首富”假象;

6.李笑来的观念里面没有公共资金的概念,绝大多数他帮发的项目都被其大比例私吞,并大比例拿取免费币在二级市场抛盘;最典型的当属他和otcbtc的郑伊廷撕逼的核心原因,就是李笑来想拿走40%的募集资金而郑认为自己无权这么做导致的,搞笑的是李笑来还因此在微博骂郑不讲信用!

7.我质疑block.one的声明私占40亿美元募集资金并不对任何事情负责,是希望在不点名的情况下能推动国内币圈大佬对于公共资金合理使用的共识,结果变成了李笑来一伙组织EOS人员对我个人进行攻击,所以我只好点名。

8.我个人不用钱包、不记银行密码、虽然投资很多交易所、媒体、行情、钱包等,但从未让他们帮我上过一次币;

9.三点钟群的几个发币者,和我没关系,我自己是早期帮忙盲投人,没有和任何人推荐,也认为,他们不应该过度营销,应该好好把事情做好;三点钟群的任何大会,我都没有参加更未曾组织,我的名字被盗用是主办方乱来;

10.我和李笑来没有任何个人直接利益冲突,完全是价值观冲突,让我在这个行业混到想吐;我个人也完全没有意愿和没有必要蹭这热屎惹骚,更不需要靠他来为自己造势;

11.我的诉求是明确的,就是希望这个行业大佬们能形成“不贪污”的共识。既然干了,就绝不会怂!

不明就里的读者读完陈伟星的言论,感觉这完全是正义(陈伟星)斗争邪恶(李笑来)。可这种手法也太拙略了。

以前的相声里有这么个段子,逗哏问捧哏:

你现在还打你爸爸吗?

捧哏懵了,这话里有陷阱啊!无论回答是否都不对啊!捧哏更深层次的尴尬在于:“你凭什么诬陷我曾经打过我爸爸?!” 明明这是逗哏的陷阱,但捧哏没有还手余地,因为观众哪管这个啊,先自己乐坏了再说……

虽然我不是捧哏,但陈伟星就是用这个路数给李笑来下套的。

说清楚了套路之后,我就可以不懂情绪低逐条反驳了:

创业就是要坚守一些底线,在币圈混,至少有两样东西得搞明白清楚:投资名人站台的真实性和私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这是推动这个行业进步的必需的过程。关于这个事情币圈的大佬们沟通过很多次,大多数真有钱真想做事的都在逐步形成共识,但李笑来例外,觉得我针对他而变成了私下对我传谣的个人攻击。我质疑block.one的私募资金问题和李笑来骗局都源于此。以下是几个事实,并且我都能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陈伟星一上来就扣帽子,“创业就是要坚守一些底线” —— 这么说的用意在于先把对手放到”没有底线“的位置,然后再挥舞“正义之棒”。再往下,措辞是这样的:以下是几个事实,并且我都能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可惜,逐条读下来,根本没有什么事实,根本没有什么证据。在这一点上,陈伟星逻辑不合格,法律常识近乎法盲。

1.我和李笑来私下沟通过几次如何停止私吞私募资金和大比例免费币,一起干一些正能量的事情,被无视;

陈伟星从未与我单独私下沟通过这个话题。我们唯一一次的单独沟通(他自己的女助理在场),是陈伟星自己过生日前几天来我办公室向我宣讲他的打车链。那时候他还没有变脸,所以他的兴致很高…… 听他讲完,我都抽了好几颗烟。而后,给他面子,我还去参加了陈伟星的生日聚会。

可陈伟星这一条之中所陈述的,不是事实,当然也没有证据。

2.徐小平老师和洪波组织“区块链第一饭局”,我们争论不能私吞私募资金和大比例免费币,不欢而散达不成共识;

此处有一错别字,不是“洪波”,而是冯波。在场还有徐明星、李林、吴忌寒、肖峰、高西进等人。所有这些人都可以作证:“我们争论不能私吞私募资金和大比例免费币”,这不是我和陈伟星争论的话题。

现场大抵上我说的话如此:“你说的那些都对,也没人反对,问题在于,你觉得在场有人不懂这个道理吗?你说这些有意义吗?”

陈伟星想要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他以正义的名义跟李笑来争论,结果不欢而散…… 对不起,这不是事实。现场有很多人证。

3.李笑来在2013年6月开始到9月,募集了30000个比特币,并口头承诺其能按比特币保底;去年9月到期,被其要求延后一年还;接下来9月份就是到期还款时间;这是行业老人众所周知的事情,我没有说谎;

再一次,这不是事实。当时是“等价于约 2000 万人民币”的私募基金。并且,我从未承诺过按比特币保底 —— 我的原话是“希望能跑赢比特币”。至于到去年 9 月份到期,这是打马虎眼,本来就是“4+1”,所以,本来就是今年九月份到期。哦,对了,按照目前的业绩来看,在 wrote off 很多项目之后,竟然好像还真的跑赢比特币了呢 —— 不好意思。

所以,这一条,陈伟星想用“这是行业老人众所周知的事情,我没有说谎”糊弄过去 —— 对不起,他还是撒谎了。他根本不知内情,就信口雌黄。不仅如此,陈伟星四处说李笑来欠别人 30000 个比特币,这就干脆是诽谤了,因为此事实不存在,“欠”不存在,“30000 个比特币”也是虚构。我曾经提醒他,他有举证责任,否则就是诽谤。不懂法律的陈伟星,迄今为止也没明白“举证责任”是什么,甚至,我怀疑他是否了解“证据”这两个字的真正含义?否则,为何那么多文字写出来,竟然一点证据都找不到?

4.李笑来募集的比特币,打入Just-dice进行豪赌,其中一个账号,甚至造就了比特币史上最大赌徒的名声;这些信息高水平的人都能在网上找到;

这一条,就更可笑了。在徐小平和冯波组织的饭局上,陈伟星支支吾吾地声称自己 2013 年就开始接触并投资比特币…… 我都懒得当场揭穿他,那时候币圈非常小,谁不知道谁呢?2013 年下半年的时候,我确实投资过 just-dice,并且还是最早一个投资它超过 2500 个比特币的投资者。因为那是当时可以找得到的唯一可以用比特币投资并且确实很可能获得比特币收益的项目,很多币圈老人都投资过 just-dice。关于这一点,我从未刻意隐藏过,我甚至在某个群里专门分享过投资 just-dice 的逻辑。而陈伟星刻意使用耸人听闻的词汇,说李笑来洗钱、涉赌,再进一步,指使某媒体工作人员转发到其他媒体的时候,故意使用“涉毒”这个词汇,这是很下作的行为 —— 并且,这真的已经可能构成犯罪了,诽谤罪。李笑来理论上因此可以发起刑事诉讼。

5.李笑来的交易所bigone、inb资本和募集资金的账号都是混存在其个人账号,并且以此展现给人看其财富,虚构其“首富”假象;

真是懒得反驳,但必须反驳。再一次,完全没证据 —— 并且当然不是事实。

陈伟星其实是个伪创业者,虽然他一直以“快的创始人”自称,可事实上呢?吕传伟是干嘛的?陈伟星其实自己从未做过完整的事。有据可查,陈伟星在快的估值并不是很高的时候,已经卖掉了他所持有的那一小部分快的股份中的绝大部分…… 所以,异想天开是他的思维漏洞,这也是为什么 INB 最终否掉陈伟星“打车链”这个项目的原因 —— 我们决定不参与。

交易所总计管理用户多少资产他知道吗?我托管在交易所里的个人资产在里面只是我自己的一小部分而已,也只占交易所资产总量的更小一部分。团队运行交易所这么多年,从未丢失过任何虚拟资产,如何做到?首先要账务清晰吧?如果竟然可以像他想象得那样“混存”,一个每分钟发生几千笔交易的数据库岂能不乱?

6.李笑来的观念里面没有公共资金的概念,绝大多数他帮发的项目都被其大比例私吞,并大比例拿取免费币在二级市场抛盘;最典型的当属他和otcbtc的郑伊廷撕逼的核心原因,就是李笑来想拿走40%的募集资金而郑认为自己无权这么做导致的,搞笑的是李笑来还因此在微博骂郑不讲信用!

“李笑来的观念里面没有公共资金的概念”,这要么是陈伟星自己的臆想,要么是他刻意扣帽子。

“绝大多数他帮发的项目都被其大比例私吞,并大比例拿取免费币在二级市场抛盘” —— 这完全是诬陷和诽谤。如果陈伟星认为这不是诽谤,那么,请拿出证据,李笑来私吞了哪一个项目的代币,大比例私吞?并且,这一点尤为可笑:“大比例拿取免费币在二级市场抛盘” —— 请陈伟星拿出证据,我在哪里拿了多大比例的“免费币”?至于“在二级市场抛盘”,陈伟星是真不了解我啊!我是持币尽量不动的人。这一点虽然反驳起来可笑,但我还是可以如此邀战:不用举证,但凡陈伟星能指出在哪个项目上李笑来拿了大量的免费币而后在二级市场上抛盘,我都能拿出那个代币的交易地址记录,给大家看,我就是没动过。

倒是现在给陈伟星的战友,给他出主意,“爆黑料”的易理华,投资 Penta 项目的时候用的是 INB 的名义,回头发现这个项目可能赚得多,就变成了“了得资本”的项目 —— 这还是因为 Penta 项目的创始人主动跟我提起,我才有可能对外公开的事情。

关于郑伊庭事件,恰好网上已经有公开的,她和我的通话录音。“李笑来想拿走40%的募集资金而郑认为自己无权这么做导致的”,这是胡说八道。我的要求是,作为 40% 股东,有 40% 的权益,有权利共同管理所有募集到的资金 —— 难道这不是常理吗?郑伊庭希望在公众面前把李笑来描绘成一个“黑心投资人”,那么拜托,请郑伊庭在项目已经盈利之后,起码把李笑来的投资款大大方方的还回来之后再说,好不?贪掉股东权益,躲回台湾,拒不接电话,声称“请你与我的律师沟通”,而那个律师永远不接电话…… 这哪里仅仅是“不讲信用”啊,这干脆是无赖 —— 陈伟星要是觉得郑伊庭是战友的话,我看也是门当户对了。

7.我质疑block.one的声明私占40亿美元募集资金并不对任何事情负责,是希望在不点名的情况下能推动国内币圈大佬对于公共资金合理使用的共识,结果变成了李笑来一伙组织EOS人员对我个人进行攻击,所以我只好点名。

不是事实,没有证据。

“李笑来一伙组织 EOS 人员对我个人进行攻击”…… 一直以来,是你陈伟星在无底线地攻击李笑来好不好?我真的很忙,刚刚投资了一个硬件公司,大家天天忙着讨论如何做出一个地球上最大的人工智能算力云;又投资了一个团队准备做共享链,大家开脑洞,集思广益,最终得到结论,共享的核心是人,而不是人去共享的汽车、自行车、房子、充电宝…… 于是还要改团队结构…… 陈伟星在朋友圈、在微博诽谤我,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时候,我真的没空。可怜我身边关心我的朋友和家人,打电话问候我,我只好照顾他们的情绪,于是我还得给他们解释这个陈伟星的来龙去脉,浪费我的生命!

至于所谓的“所以我只好点名”,唉,陈伟星这么做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只是懒得把时间花在这样的事儿上而已。

这个倒是事实:很多 EOS 持有者跑去微博留言骂陈伟星。可实话实说,这是陈伟星自己找骂。EOS 的历史,作为新入圈的陈伟星,当然不可能完全理解。不说这个,说最容易理解的事实:现阶段,EOS 再空气,也不能比光说不练的打车链更空气吧?EOS 再空气,也不能比陈伟星站台,玉红搞的 XMX  更空气吧?XMX 大面积抄袭 EOS 代码,竟然还和陈伟星同仇敌忾地说 EOS 是传销,是空气,也是奇葩。别说,XMX 我也是投资者,因为赵东的 Dfund 说要还我个人情,跟他们同等条件,于是,我用个人名义投资了 500 ETH —— 现在回头看,幸亏啊!从一开始就说好不能用我的名字宣传。这几乎是我在币圈里唯一一次主动避坑成功。

8.我个人不用钱包、不记银行密码、虽然投资很多交易所、媒体、行情、钱包等,但从未让他们帮我上过一次币;

这一条与我无关,无须反驳,虽然还是没有证据。反正你这么一说,我就这么一听喽。

9.三点钟群的几个发币者,和我没关系,我自己是早期帮忙盲投人,没有和任何人推荐,也认为,他们不应该过度营销,应该好好把事情做好;三点钟群的任何大会,我都没有参加更未曾组织,我的名字被盗用是主办方乱来;

这一条再次与我无关。李笑来投资了一个项目,叫 EOS —— 挺好一个项目吧?不是空气吧?空气币是不可能有原创代码的呢!—— 然后呢,被陈伟星指责“完全没有公共资产意识”等等等等…… 不惜诽谤。

而后,陈伟星自己投了一个项目,XMX,那可真的是空气啊!白皮书抄袭我的投资的另外一个项目,被我悄悄劝改,不愿意直接公开怒对;到最后竟然连代码都抄袭 EOS,这还不是空气?!这还不是陈伟星所谓的割韭菜?咋到他那里,就不提“公共资产”了,咋就不提“公开透明”了?可是,陈伟星对自己是很宽容的:“我是盲投”,然后一言带过就完事儿了?不知道有没有王伟星、孙伟星、杨伟星啥的来怼怼他?现在想撇清自己和“三点钟”的关系了 —— 当初是谁在三点钟群里半夜急着出风头?

10.我和李笑来没有任何个人直接利益冲突,完全是价值观冲突,让我在这个行业混到想吐;我个人也完全没有意愿和没有必要蹭这热屎惹骚,更不需要靠他来为自己造势;

“我和李笑来没有任何个人直接利益冲突” —— 本来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现在有点不确定。“价值观冲突”?同意。李笑来和陈伟星的价值观的的确确是不一样的。

11.我的诉求是明确的,就是希望这个行业大佬们能形成“不贪污”的共识。既然干了,就绝不会怂!

请陈伟星实事求是:“不贪污”的共识,不需要陈伟星倡导,这是常识,任何正常人都应该做的事情。陈伟星暗指李笑来贪污,却不提供证据,这就是诽谤。

什么叫有原则?仅举一例。云币,在关停之前,是连虚拟币手续费收入都折算成当天人民币均价计算,而后足额纳税的。这一点,任何人都可以去北京市海淀税务局查证。我信赖的团队就是这样的。这才叫有原则,原则是用来自己坚守的,不是用来喊的,也不是自己做不到却四处用来要求别人的。我乱猜的:这个团队理论上很可能是地球上迄今为止极为少数(甚至唯一?)的主动且足额纳税的虚拟资产交易所罢?

过去的两个月里,我一直很迷惑一件事情。因为有另外一个人,某媒体的创始人,被陈伟星挥舞着当枪使。这个人曾经用她的笔救过我的一位朋友,也是现在的一位合伙人。所以,在来龙去脉了解过后,我就很奇怪,这明明曾经是一位“正义的使者”,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仅因为陈伟星是她的投资人,就完全失去了分辨能力?作为资深媒体人,难道没有最基本的训练?难道不应该把“字字有依据”当作行文着字的最基本原则和底线?甚至尝试着当面交流,无果。嘴上说的全是冠冕堂皇的话,暗地里干的全是没底线的事情。

不知道我猜的对不对,她和陈伟星是一样的人,他们不是“正义的化身”,他们不是“正义的使者”,他们只是“把正义当作工具以获私利”的人 —— 甚至,根本无关事实、原则、甚至底线,只要能够达成目标,任何“正义”都可以拿来当作大棒挥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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