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的数据与裸奔的隐私,如果被恶魔掌握将会是什么后果?

滥用的数据与裸奔的隐私,如果被恶魔掌握将会是什么后果?

如果我们的隐私信息被一位仁慈的上帝掌握自然很好,但如果是恶魔呢,那将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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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历史上,波士顿是个非常重要的地方。波士顿屠杀、波士顿倾茶事件,以及美国革命几个早期的战役都在该市或附近的地方发生。尽管革命事件不断,但由于波士顿是美国距离欧洲最近的一个主要港口,它也迅速发展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富裕的城市之一。一些波士顿名门世家在这一时期快速成长起来,成为了美国社会文化的精英,后来被称为波士顿婆罗门(Boston Brahmin)。他们将自己家族的名字一个个写在了波士顿、剑桥的街道和建筑上,以及哈佛大学等名校的校园里。

到19世纪中叶,波士顿的制造业超越国际贸易,并开始发展成美国最大的制造业中心之一。工业的蓬勃发展带来工人数量的急剧上升,也给波士顿带来了一个问题:工人们每天的工作生活像机器一样,显得单调而无趣。很多工人回到家中,把仅有的生活乐趣放在了阅读报纸上。这与中国目前一些流水线工厂里面的工人迷恋“快手”等手机应用的情形是类似的。从1850年到1890年,美国报纸发行量增长近十倍。

在报纸报道的众多内容中,上流社会的隐私生活成为其中的香馍馍。这些内容适时满足了当时工人们对精英阶层各种“纸醉金迷”的幻想。报纸为了迎合市场口味,各种以揭露隐私的八卦记者遍地滋长,可以称之为“古典狗仔队”。

这个时段,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了两名优秀的学生,其中一位叫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D.Brandeis)。他在1877年毕业时获得了该学院建立以来最好的成绩,后来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位犹太人大法官。1887年,布兰代斯还与哈佛法学院的其他学者共同创办了著名的《哈佛法律评论》。布兰代斯的同班同学,也是经常跟他争夺头名的好哥们,叫塞缪尔·沃伦(Samuel D.Warren)。毕业后,沃伦做了短暂时间的律师,然后子承父业,成为了波士顿的纸业巨子。

沃伦的妻子亦是家世显赫,是波士顿的社交名媛。加上婆家沃伦家族的事业庞大,她在家举行一系列的社交宴会常常成为波士顿报纸狗仔队关注的目标。1890年,由于她在宴会中很多隐私的细节被一些报社偷拍报道,沃伦大发雷霆。作为哈佛法学院的佼佼者,沃伦决定站出来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家族。于是,他便找来了还在哈佛学院任教的布兰代斯共同执笔写下了《论隐私权》一文,并发表在1890年12月刊的《哈佛法律评论》上。

这篇文章成为隐私权研究的起点。此后,隐私权的观念逐步为大众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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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布兰代斯时代通过相机、电话等简单的工具来八卦、窥探私人隐私,今天数字时代对隐私的窥探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互联网企业用来收集隐私数据的神经末梢已经渗透个体生活的吃、穿、住、行、医等各方面。从隐私数据完整性来说,几乎已经没有死角。

以自拍来说,假设小李自拍了一张照片到社交网络。应用程序会根据面部识别系统给他贴标签,社交网站根据上传照片可以收集到拍摄者的位置信息,由此可以向他推送可能感兴趣的同城活动或特定广告。

除此外,社交工具还可以通过这张照片额外得到很多数据,包括面部识别、位置、日期、拍摄设备类型、设备ID、设备操作系统、电池电量、信号强度、蓝牙信号、连接速度、剩余可用空间、应用程序、时区、移动运营商、IP地址、硬件版本、软件版本等等众多的个人信息。通过这张照片的互动评论、转发、点赞等,该社交网站还可以分析出上传者爱浏览的内容、宗教观点、政治观点、哲学信仰、感兴趣的人、种族或民族起源、家庭地址、支付信息、配送信息、手机号码等等。

随着数据算法的进化和人工智能算力的提升,互联网公司分析数据的能力也在大大加强。如果巨头之间相互横向串联隐私数据,挖掘个体的特征,完全可以做到影响或预判个体的决策等等,做到比用户更了解用户的地步。所以,今年3月爆出的Facebook利用数据操纵选举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可能,甚至如果有一天扎克伯格要参加竞选,可以利用社交数据分析影响投票者,实现从网站CEO变成国家的CEO。

除了互联网公司,还有大量通过免费采集DNA数据的基因公司也轮流上场。他们往往以免费的名义,通过采集被检测者的血液、口腔粘膜细胞,对被检测者细胞中的DNA分子的基因信息进行检测,并从中分析出包括疾病风险、用药安全、营养代谢等方面的信息。跟他们配合采集基因数据的,还有一些医院和社区组织。这件事情看起来很美好,但是实际上存在巨大的隐私暴露风险。

基因数据是非常稳定的个体特征,通过基因数据分析几乎可以把一个人变成透明人。我们看奇幻影视作品时,经常会看到各种神奇的“易容术”。但是有了基因数据,就算是再好的易容术,也会瞬间失去效力。一旦基因数据泄露,意味着掌握该数据的公司或者个人对你已经了如指掌,智力、体能、性格特点、疾病概率、甚至性取向都会了解的一清二楚,个体将变得毫无议价权,随时处于一种任人宰割的状态。

互联网数据、基因数据,如果再加上布局在物理空间的无数个摄像头,可以说人类已经建立起了一个严严实实的“天网”,让人无处遁形。隐士曾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独特的文化现象,他们或居庙堂,或在山野,达则兼济,穷则独善,社会需要时慨然而出,在野时悠然南山,无人知晓他们的动向。然而在今天,再无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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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各类组织都在疯狂的收集数据,理由倒并不见得他们多么了解这些数据对于社会发展的价值。相反,可能是他们并不了解这些数据的意义,因为无知而着迷。他们在采集海量数据时,只是抱着“万一用得着”的心态。他们想得更多的是牟利,也很少会过多考虑数据安全性以及对隐私的深远影响。

几年前一个创业者跟我讲,他们公司就是通过一些设备收集数据,然后通过数据交换获得收益。我听后深为震惊,但是后来又遇到或听到一个个更震惊的数据盈利方式。在这种的思潮下,捕捉数据、甚至刻意获取隐私数据本身就成了目的。尽管很多网站有所谓的“隐私条理”,但是本质上应该叫“隐性条例”或者“强制条例”。它们要么待在一个极其隐蔽的角落,让用户看不见,要么给用户“被诱导”“被自愿”的情境,要么你提供隐私数据,要么就别用产品和服务。

腾讯社会研究中心与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在2018年1月联合发布的《2017年度网络隐私安全及网络欺诈行为分析报告》说到:2017年下半年,Android手机APP中有98.5%都在获取用户隐私权限,iOS APP达到81.9%。报告还指出,有9%的Android应用在2017年下半年存在越界获取用户隐私权限的现象。

现在很多商业追踪技术堪比随时在线的私家侦探,可以随时通过由个人或者他们的设备发射出的信号来记录私人的信息。例如,你的设备在搜索附近的WiFi热点之时,发出的信号就会被截获。大多数的移动手机或者可穿戴设备,即使在未使用时也会产生相应的信号。其他类型的信号,包括近场通信技术(NFC),甚至声频信号,都可以用来追踪用户。  

企业和组织或明或暗将收集用户数据的触角伸到各个角落,这些用户隐私信息名义上被储存在各个所谓安全的数据空间。但是网络技术、客服等与用户信息直接打交道或者有能力侵入零售企业用户信息库的岗位,往往成为泄露用户隐私的“重灾区”,经常会上演“上岗——取得权限——窃取信息——成功贩卖——辞职走人”的戏码。

仅仅2016年一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即达4261名,其中98人是黑客,391人是可以获取个人信息的单位的员工。2017年上半年,全球就有19亿条记录被泄或被盗,比2016年全年总量(14亿)还多。2018年3月,Facebook就爆出了近8700万条信息的泄露。在此之后,Uber Armour和Exactis也被曝出了泄露1.5亿和4亿的用户信息。

2015年,《科学》杂志曾发表专刊探讨“隐私的终结”。3年时间过去,数据隐私在越来越受到关注的同时,也伴随着越来越多的用户隐私被曝出。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面对曝露数据有的不仅没有担心,还在享受其中看到隐私的快感,把别人的隐私当作一场烈日的狂欢,喜看欢喜冤家沉沦,恩爱夫妻离散。尼尔·波兹曼曾在《娱乐至死》一书中指出,“毁掉我们的不是我们所憎恨的东西,而恰恰是我们所热爱的东西。”可以说数据时代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不仅印证了波兹曼的话,也令他的担忧具有了更广泛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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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讨论数据隐私的问题,远不止商业滥用那么简单,更关乎到人类生存的意义。

要搞清楚隐私对于人类生存的意义,还需要回到人格和尊严的讨论上来。哲学大师康德把人格引入了哲学领域,并由此建立了人格理论。此后,人格权开始出现并得到演化。人格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确认了个体在道德上的主体性地位,使个体超越了自然之上,从而获得了尊严。

隐私权便是维护个体的人格、尊严和自由的重要基础。请注意,记住这句话非常关键。这意味着人类隐私权丧失之日,便是个体人格、尊严和自由崩塌之时。

对隐私这个词的定义,科学研究上普遍接受的是“单个用户的某一些属性”。我们在提“隐私”的时候,强调的其实是“单个用户”,是对个体的尊重。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回到中国古代,你会发现隐私并不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周代确立的宗法制让古代中国社会形成了以家族为核心的社会基础单元,以此扩大为更大范围的国家概念。所以,以周礼为基准的道德规则,呈现出一种“集体本位”的特征。之后的统治者,也用“家天下”这三个字,一代代强调这种集体性。

在这种集体性的“护佑”下,生活在这个社会下的个体最基本的身份,首先表现为某个集体的成员,满足集体意义的情况下再考虑个体意义。在祠堂、族谱、家法、家规等一系列代表集体意义的工具和仪式下,个人主义意义上的个人是根本不存在的。任何个人,都是作为宗法关系网络其中之一而存在,个人为群体献身是最高尚的行为,否则就是对秩序的一种破坏,必然受到整个集体的批判。

这就解释了在以集体文化为核心的古代社会,隐私权利很难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即便是有对隐私权的所谓“保护”,不过是停留在“家丑不可外扬”的集体意义上,其本质上还是对家族而非个人的保护。

古代之所以有那么多痴男怨女的故事,其实都可以从维护集体而非个人的文化上找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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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隐私的社会,一种极端的现象就是鼓励告密。

尽管在成文法系国家中,德国最早形成人格权的理论,对隐私权的保护相对美国、英国也更主动一些。但在二战期间,德国纳粹政权实施了诸如“鼓励告密”等无视个体隐私权的情况发生,不仅构成对人尊严的侵犯,也妨碍人格自由的发展。

纳粹德国以数量庞大、密布全国的特务机构盖世太保和告密制度来实行恐怖统治。二战后东德建立了更为庞大的同类机构斯塔齐和更为有效的告密制度。据《斯塔齐》一书披露,在两德合并前,这个靠机关枪和筑墙来阻止居民流向西德的国度,人口仅1700万,但斯塔齐的特工人数竟高达十余万,再加上人数更多的告密者,几乎每6.5个人中就有一个在为斯塔齐服务,每当有十来人聚在一起时,其中就必有一人在为斯塔齐竖起耳朵。人们的一举一动全都记录在斯塔齐浩繁的档案中。这该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社会!

易中天先生在评价武则天功过的时候,有这样一段话:“告密肯定是人类社会中最卑鄙下流的行为之一。无论武则天是出于何种动机奖励告密,无论这些动机如何地被说成是迫不得已或冠冕堂皇,也无论武则天登基后做了多少好事,有过多少贡献,为她奖励告密而作的任何辩解都是最无耻的谰言。我们可以不苛求武则天这个人,但不能不谴责告密。”

告密成风的社会,是人人自危的社会,告密使人与人之间失去基本信任,甚至相互侵害,冲击人们的价值判断,毁掉社会的道德基础。回顾历史你会发现,越是强调集体的时代、强调集权的时代,越是告密者横行的时代。

你可能谴责明朝东厂西厂的告密机构,害怕那样的时代到来。但是今天如果我们对数据不加以限制和保护,有一天隐私的滥用实际上完全会把我们带到了一种四处都是“告密者”的境地。我们跟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刻相比,唯一的区别在于告密者由人换成了机器。未来只要某个掌握数据的组织需要,随时可以启动告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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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曾出品《纸牌屋》的网飞(Netflix)出了一部小成本的科幻片,名叫《匿名者》(Anon)。电影把故事设定在科技发达的2030年,那个时候的人一出生时都会被植入一种芯片。通过这个芯片,人们可以随时随地知道对面走过来的陌生人是谁,曾经做过怎样的职业等一系列他/她过往的信息。也就是说,故事预设这是一个全民都没有隐私的时代。

在电影中,只要执法机构想,他们就能直接调查公民在过去生活中的记忆,知道他们见过谁、去了哪些地方、做过哪些事。同时,人们看见过什么也会被这个特殊芯片所记录下来。如果想要重温,直接人工调看就行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的记忆都能被执法机构调看到。对于那些位高权重的人,执法机构不能轻易的侵犯其隐私。还有一些,则是游离在系统之外的匿名者,他们是黑客。

因为没有任何数据隐私,在这个电影构建的世界里,人们的交流变得极其便捷和有效率,甚至根本不需要交流就读到了一切。

但是这个隐私公开真的好吗?个体在这个世界里到底是继续叫“人”,还是应该叫“人机器”或者“机器人”?这是一个极少数“人”统治绝大部分“机器”的社会吗?如果你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你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影片并没有直接去揭示答案在哪里,导演把答案留给了观众。

百度董事长李彦宏在今年4月参加“2018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回答颇受关注的数据隐私问题时表示:“中国人更开放,对隐私问题没那么敏感。如果说他们愿意用隐私交换便捷性或者效率的话,很多情况下他们是愿意这样做的。”

李彦宏的回答算是给了这部电影一个不负责任的回答。但是对于我们每个个体来说,如果你的隐私信息被一位仁慈的上帝掌握自然很好,但如果是恶魔呢,那将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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