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传销漩涡,云集微店上市存疑

陷入传销漩涡,云集微店上市存疑

可对云集而言,即便已经是“上市在即”,也并不意味着从此高枕无忧。除了与拼多多一样存在假冒伪劣、盈利等问题外,云集还有一个更致命的硬伤:涉嫌传销……

在传统电商增长乏力的当下,社交电商开始成为新的掘金风口。去年7月,拼多多凭借240亿美元估值登陆纳斯达克,一度成为行业内最励志的代表。

不过从时间维度上看,拼多多并非社交电商的“鼻祖”,早在其2015年底上线之时,一家名为“云集微店”的平台就已经运营4个月了。

同为社交电商界的前辈,云集微店近年来虽不比拼多多业绩亮眼,但实力也不容小觑。从2015年5月上线,到2017年全年交易额突破100亿元,云集仅仅用了两年多的时间。

3月22日,云集向美国证监会(SEC)提交了招股书,申请在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YJ”。近日,云集又更新了招股书,显示将于5月3日正式登陆纳斯达克。至此,美股市场又将迎来了另外一位“拼多多”。

可对云集而言,即便已经是“上市在即”,也并不意味着从此高枕无忧。除了与拼多多一样存在假冒伪劣、盈利等问题外,云集还有一个更致命的硬伤:涉嫌传销……

S2B2C模式下的“帮你赚钱”逻辑

云集成立于2015年,通过“云集微店”平台为微商卖家提供美妆、母婴、健康食品等货源,用性价比+精选SKU的方式吸引用户,完成获客和交易。

招股书中,云集表示其开创了一种独有的商业模式,即用付费会员制的形式为用户提供高质量产品,并激励用户在社交网络分享平台上的商品。这其实就是所谓的“S2B2C”模式。

S2B2C模式最早由阿里巴巴执行副总裁曾鸣提出,其核心理念是:由S(SuPPlier)大供应商,帮助小B(business)商家,销售商品给C(customer)顾客,S和小B共同服务C,供应链和工厂则直达消费者。

简单来说,云集微店聚合了商品、仓储物流、客服、IT系统等,并将其开放给店主,通过产业链赋能将店主的成本降为“零”。店主需要做的,就是“动动手指”,将商品信息连接到消费者,带来客流和交易。

不过,要成为一名新的店主还需一定的门槛。在云集成立初期,平台规定缴纳一年365元的服务费可以成为店主,店主可以邀请其他人员成为新的店主,当邀请的新店主到达一定数量时,便可以成为“导师”组建团队,而团队人数达到一定数量还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

而365元的服务费并不会全部流入平台,平台会以培训费的形式分配给新店主所在团队的导师和合伙人。并且,新店主加入时,推荐人也可以获得30“云币”,云币可在云集微店消费,1云币等同于1元人民币。

云集的逻辑是让利给用户,在整个链条中,平台虽然只拿很小一部分但是仍然有盈利空间。通过社交零售价值链,云集可以将传统渠道成本大大降低。

凭借着这套“帮你赚钱”的逻辑,平台一经推出就迅速裂变,在成立仅一年时就集结了30多万名店主;短短3年多的时间,年度销售额已经接近300亿。

微商创新or传销变种

通过S2B2C模式,云集一边享受着社交流量的变现红利,一边以“分销”的形式在各地招商,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之间大行其道,迅速收割了用户。

然而,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云集微店其实是借社交电商之名来行网络传销之实。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划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那么,像云集这种披着互联网+外衣的新模式是否属于传销呢?

其实判断方法也很简单,那就是看它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直接或间接从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我们回过头再看云集的“拉人头”模式。

首先,缴纳365元的服务费可以成为店主,显然是一种变相的入门费;其次,云集发展下线的特征极强,从店主到导师到合伙人再到公司,一共设置了4个层级;最后,在新成员缴纳的365元服务费中,导师可以从中拿走170元,合伙人能分得70元,是标准的下线获利。

也就是说,云集微店以 “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

关于云集微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年5月,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云集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指出云集微店招募店主的过程中涉嫌传销行为,因而下达了958万的行政处罚。随后,其公众平台订阅号和服务号也被微信平台永久封号。

对此云集创始人、CEO肖尚略回应称,云集之所以涉嫌传销被罚,是因为“创新必然要试错,这是我们创新必须付出的代价”,同时肖尚略还表示,“958万,我们为社交电商交学费。”

传销的帽子一旦被扣上,就很难在公众印象中摘下来,尽管云集一直努力与其撇清关系,但不变的微商基因似乎让其再也无法真正“洗白”。

958万的学费学到啥?

为了尽可能摘掉传销的帽子应对上市业务合规化要求,云集也调整了App的推广模式。

2018年10月,肖尚略发内部信正式对外宣称,云集正从社交电商向会员电商转型。肖尚略还强调,会员电商将是未来社交电商的主流形态。

云集微店创始人、CEO肖尚略

不过在外界看来,即便是披上会员电商的“外衣”,云集的发展驱动力还是来自社交,这自然就无法同社交电商脱开关系,并且依旧面临着传销之嫌。

那么,在958万天价罚款之后云集又做了哪些调整呢?

首先,新成员由缴纳365元的会员费转变为购买398元开店“礼包”。分成的部分不再提现,而是转为“云币”,可以继续购买站内其它商品。

其次,邀请新店主满100人即可成为主管,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培养主管30位,则可申请成为更高级别的经理。此后每发展一名新店主,主管能从398元的平台服务费中获得150元,经理获得60元。

调整后的云集“层级”

而在拉新提成之外,主管还可获取团队销售利润的15%,经理则获取团队销售利润的5%。主管及经理会与云集微店签约兼职劳动合同,由云集微店统一发放培训费和服务费。

可以看得出,通过整改,云集“拉人头”“发展层级”的模式依然存在,只不过层级上有所减少;而在利益分配机制上,由云集向品牌商收取佣金后统一发放给售出商品的店主,以此来规避风险。

然而摆在云集面前的问题是,经理依然是从下线即主管和店主的缴费中计酬,主管依然从下线店主的缴费中计酬。尽管调整了App的推广模式,但云集会员费分成方式没有本质变化,关于其涉嫌传销的质疑也就依然不会停下。

总结

成立四年就火速IPO,云集几乎可以说复制了拼多多的传奇,然而仅在“传销污点”这一块,就注定了其在未来的发展之路上困难重重。

目前来看,转型后的云集还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尽管还不能直接敲定是传销性质,但根深蒂固的微商基因必将使其面临不确定的监管风险。这一点,云集在招股书上也道出了自身的担忧。

争议声中,云集依然没有停下疾行的脚步,此时它距离登陆纳斯达克还剩一步之遥,可问题是,陷入传销争议的云集能否获得美国市场的认可呢?这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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