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中的山寨与法律规则的博弈

互联网中的山寨与法律规则的博弈

2013-08-08 09:33
互联网是有知识产权的,包括商标,图像,著作等。但这种保护就像一张网,大鱼破网而过,小鱼穿网而过,被捕到的大部分是“不大不小”的鱼儿。
投资界新芽8月8日编者按:本文由创业者法律课堂授权投资界新芽&投资圈发布。文章认为,互联网是有知识产权的,包括对商标,图像,著作等的保护!但这种保护就像一张网,大鱼破网而过,小鱼穿网而过,被捕到的大部分是“不大不小”的鱼儿。

对于初创企业,由于成本的限制,起初可能会产生一些侵权行为,但随着公司的成长,总有一天会变成“不大不小”的鱼儿。没有资本和势力不要作鱼死网破的买卖,但小鱼终会长大,既然大家都在同一张网里,还是尽量不在抓破脸,有饭大家吃。

以下为原文:      

梦想

A和B就要大学毕业了,这对IT狂人终于要结束无忧无虑的大学生活,一起打游戏,一起逃课的日子,彷佛就在昨天,但是一睁眼两人就必须穿得人模狗样奔波于各种招聘会和宣讲会。找工作是很现实的,完全不同于象牙塔里的日子,没有背景的AB同学,凭借自己的土鳖文凭找到一份工作不难,要找一份“好”工作是难上加难啊,最终,两人分别拿了Offer-网管。

网管的工作还算轻松,每天最多的工作就是穿梭于公司的各个部门解决大家的各种“电脑”问题,周末偶尔加班维护服务器。AB同学的青春随着时间默默流淌,一去不返。难道这就是我们的一辈子了么?AB酒后反思。A提议:我们一起做点什么吧!

成就

AB首先要保证有口饭吃,网管继续做着,休息时间可以做点熟悉的事情,想来想去觉得山寨软件这事靠谱,很多网络资源可以直接拿过来用,除了租一台服务器的成本之外,其他都是AB的人力成本了。

AB从最容易但却比较受大众欢迎的软件开始山寨,扒了图案,扒了内容,代码直接用开源的,虽然在技术上还是花了一些时间,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最终第一个山寨品出炉了!让AB意外的是这个山寨APP竟然在各大App商店和软件网站有了一席之地。不太光彩的抄袭行为让AB有点惴惴不安,觉得山寨是偷了别人的创意,但是后来,无人指责,没有麻烦,让他们放开了胆子,不断推出各色山寨产品,两人辞职后还成立了实体公司运营各种山寨APP。AB二人完全没有意识到风险正逐渐逼近!

AB还作了一首打油诗:天下山寨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只要用户肯付钱,金山银山在我家。AB的公司虽说不是日进斗金,但是让他们过上了优于打工小白领的日子。二人真是意气风发,笑看网中豪杰。

打击

AB还像往常一样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刷APP榜单,结果他们的最火的那款APP被下架了,还没等回过神来,法院的传票就到了!两人蒙了!真是世事难料,福祸无常!

原来是二人公司的一款软件被西瓜公司起诉到了法院,原因是这款软件不但侵犯了西瓜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使用了寻狗公司的“切西瓜”软件的名字,还使用了相似度很高的西瓜公司设计图和内容。西瓜公司在诉状中措词严厉,要求巨额赔偿,而且还暗示有可能追究AB二人的刑事责任。AB哪见过这场面,顿时乱了阵角。觉得自己跟财大气粗的西瓜公司斗,根本不是对手。于是只好委曲求全,经人撮合,与西瓜公司达成了协议,赔了些钱,并向西瓜公司赔礼道歉。西瓜公司达到了杀鸡给猴看的目的,也就不再深究。

祸不单行,一波刚平数波又起。得知有利可图,于是乎桃子公司、茄子公司、甚至国外的萝卜公司、白菜公司都以AB二人公司侵犯知识产权为名,口诛笔伐,软硬件兼施,要求二人承担赔偿责任。AB二人根本没有时间做事了,每天都在应对各种传票,对山寨彻底心灰意冷了,赚的钱也赔的差不多了!

法律点评

互联网是有知识产权的,包括对商标,图像,著作等的保护!但这种保护就像一张网,大鱼破网而过,小鱼穿网而过,被捕到的大部分是“不大不小”的鱼儿。

对于初创企业,由于成本的限制,起初可能会产生一些侵权行为,但随着公司的成长,总有一天会变成“不大不小”的鱼儿,已有的成就可能会像AB一样随没完没了的传票而灰飞烟灭。

没有资本和势力不要作鱼死网破的买卖,但小鱼终会长大,既然大家都在同一张网里,还是尽量不在抓破脸,有饭大家吃。不偷不抢但可买可借,要双赢合作方为上策!

在同一张网里毕竟有鱼混的好有鱼混的差,除了运气因素外,还是要有一些方法和规则,法律是有原则的,但也有空隙甚至有弹性的,要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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