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做好公司股权设计?
1.企业在不同阶段遇到的问题是不一样的
①在企业的的初创期,公司遇到的问题不复杂,就是不同的合伙人拥有共同的愿景,共同干一件事情,只涉及到合伙人如何进入,如何分配,如何退出的问题。不严谨的话,可能有一个口头约定就开干了,严谨的话,会签订好相应的协议,做好约束,一样开干。如西少爷因为没有协议导致分家的案例(肉夹馍);
②在企业成长期的时候,企业可能需要快速的扩张,可能需要一定的融资,这个时候就需要商业计划书(BP)和融资总监(FA),同时面临着公司如何估值,投资者对公司评价的问题。在整个商业模式中,其中的交易结构可能是重中之重,需要慎重考虑。
③在企业扩张期间,公司可能具备了足够的盈利能力,但想公司进一步发展和延续,就面临着分钱(分权)的问题,也就是股权激励的问题,不股改公司做不大。(华为就是股改成功的最佳案例)
④企业在成熟期的时候,创始人面临不断的资本进入,股权的稀释,需要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行安排,避免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如雷士照明、国美之争、山水水泥之争)
⑤在企业有计划上市的时候,遇到的问题是管理水平提升和资本市场上规则的问题,因为不懂资本规则而导致创始人被坑的案例也不再少数。
2.股权设计中遇到的常见问题
①我们在都有干一番事业的想法,可能对项目和合伙人了解有偏差,而这种偏差就会导致后期的矛盾,这种矛盾可能会不可调节,在不可调节的时候,这种矛盾就会爆发,直接后果就是分家,可能还会因为“恨”让公司的名誉受到极大损害,这种伤害都是不可逆的。如泡面吧在A轮融资前,因为利益分配问题,合伙人封锁了所有的电子邮件,删除了公司所有项目代码。公司价值瞬间变成0;
②平均股权,大家每人的股份都一样,这样就不会有分歧了吧?错,严重错误。平均股权是这个世界上最糟糕的股权分配方式,因为每个人股权份额一样,那么公司所有股东说了都算话,相当于每个人说话都不算话。这样的股权分配方式是公司做大及风投极力避免的股权架构。
③承诺股份。我们在引入合伙人的时候,有些创始人由于对股权了解不深,对于是否给后加入合伙人股份,总是给予模棱两可的态度,给或者不给,给的什么形式都不清楚,但就是承诺,公司做大做强之后肯定有,这种态度是非常忌讳的,只要有录音就是证据,这种股份承诺给但就是不给的案例比比皆是,创始人和合伙人开撕的案例太多了,前段时间《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这个文章充分反应了这种现象。
可以说,在股权上搞不明白的CEO就不是一个称职的CEO。
④融资易主。就是对股东的权利搞不清楚,对控制权,分红权等股东基本权利没有做设计和安排。可以参考股东有哪些基本权利的文章。1号店的原始股东离开自己创立的公司,这是偶然现象吗?我想创始人离开的时候心中也是五谷杂粮的。
⑤股权分散的问题。举例万科,万科因为股权分散的问题造成自己差点被野蛮人入侵被干掉的局面。股权过分分散,将会导致企业没有核心控制人,这就导致有野心的人愿意争夺这个控制权,因为在这个控制权上可以干很多“坏事”,所以股权分散好比大自然森林,一旦野人入侵了,企业会面临失控的局面。
3.股权设计的重要性
在公司前期,公司的运营市场产品是最重要的,是企业发展做大的起点,但随着业务的发展,人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企业“核心人”的股东,其权、钱的分配就会非常重要,从管理层面讲,就是公司治理层面,是公司最顶层设计的问题。可以参考企业顶层设计包含什么。
4.股权设计的原则
①其实从专业角度看,股权设计并不复杂,股权设计相对其他管理知识而言,算是一种“稀缺品”,只要避开所有的糟糕的股权案例,剩下的就是好的股权原则。
②最简单的股权设计方法就是聘请一个顾问,一次性把你的问题给解决。这种服务好比工商代申请商标、代理记账。术业还是有专攻的好。
5.股权设计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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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张图表达了具体股权设计的方方面面。
1.股权设计常识
是不是手中的控制权越多才能控制公司?错。只要拥有公司1%的股份,就能通过多种方式就能控制公司,上市公司的链条就不举例了,比如修改公司章程中特定的条款,就可以用1%的股份威胁大股东。所以提前设计是否有必须性?答案是必须要有的。好比提前埋地雷,等到需要的时候让他爆炸,他就会造成巨大的伤害。
因此在做股权设计的时候,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3个对象,一个是小股东,一个是大股东,一个是以公司为对象;时间也分3种情况,没有成立公司或成立公司前最好设计,成立公司后的设计好比在原有房子上进行改装,改装比重新建设稍麻烦。
2.股权架构设计
①针对小型合伙团队,2人,3人或4人团队的模型比较好设计,通过穷尽所有的分配方案,从中进行选择即可。
如下面2人合伙的静态股权架构模型:静态的共2种;
静态模型B1(最优模型)
2
该模型中B拥有绝对控制权,基本公司所有事项都是有B说了算。小股东只是来享受股权收益和增值的。
静态模型B2
2
该模型中股东B拥有相对控制权,能决定关键事项事项外的其他事项(关键事项有:修改公司章程、增资减资、变更公司形式等),A有关键事项的一票否决权;
2 若出现有平均股权的情况(或夫妻离婚),50%:50%,如果假设二者都有争夺控制权的倾向,将会导致相互博弈的开始。
②不同角度的股权设计
基于税收,人数,资源,人才,集团化,多元化,公司持股的不同要素,可以设计出不同的股权架构出来,
这就好比世界上没有2片一模一样的叶子。可能都所有神似但形不似。如绿地的架构:
3.进入退出模式的设计
①进入的设计
也就是拿什么资本进入的问题,互联网不断的发展,《公司法》中入股的现金、知识产权、等值有形资产已经满足不了公司组织的发展,现在的虚拟资源,人脉,销售渠道,个人管理都作为了一种入股参考的因素,虽然法律不认可,但并不妨碍我们对次要素重要性的评估。
②退出的设计
进入其实还是比较好设计的,只要对方的资源/管理水平能被合理的评估即可,但是难点就是退出的问题,你说你有100个有效的渠道,但实际上就只有1个,这种情况下吃散伙饭,就要有很高的水平。但是只要在协议中设计好,那么他就能有序的退出,为企业其他人才的引入腾出空间。
4.股东权利与协议设计
5.股权层面的控制权设计
①投票权委托。是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②一致行动协议
②一致行动人。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
③通过有限合伙持股
有限合伙企业在中国是一种比较新的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俗称管理合伙人或GP)和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
④境外架构中的“AB股计划”境外的双股权结构
如果公司使用境外架构,还可以用“AB股计划”(或“牛卡计划”,或“双股权结构”),实际上就是“同股不同权”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股票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Class A common stock)与B序列普通股(Class B common stock);
A序列普通股通常由机构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序列普通股通常由创业团队持有;
A序列普通股与B序列普通股设定不同的投票权。
⑤公司章程例外(境内的AB类别股票)
《公司法》中第四十二条,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⑥多次直接持股;通过各种公司和组织单链条或多链条的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因此实际控制人手中的股份可以保持很小。
⑦交叉持股。通过AB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已达到相互控制的目的。
6.公司治理与隐形利益设计
①公司治理。就是平衡调整公司内部外部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行动的准则或文件,比如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规则等。可以理解为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就是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冲突。
②隐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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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图介绍了股权设计中一个重要的要素,那就是动态调整,好比长高的身体,总是会变化,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整。其中估值也是一个大课题,这里就不展开讲了。
最后,我是常珂,经常去咖啡馆的常客。企业管理研究学者,咨询服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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