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建立你的商业合作关系之前,你会对你合伙人的婚姻状况和银行报表进行仔细审查吗?也许没到离婚诉讼进行时你也想不起这碴儿,但无论你是否愿意,你合伙人的配偶是很有可能拥有你公司的部分权益的。
在我作为专攻复杂(通常是极具争议的)离婚案的金融战略师的职业生涯中,极少见到不被离婚影响到公司日常运营、资产估值和所有权结构的案例。如果你合伙人的准前配偶在离婚协议中会接收公司部分产业,那你将拥有一个新的不受欢迎的合伙人,这个人将在你公司日常运营中拥有话语权,进而,影响你自身的净资产。
迈克尔·李斯(Michael Lees),商业律师,Solomon Ward Seidenwurm & Smith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建议在公司设置里包含有离婚意外预算。“开始的时候就要有一个设计良好的合伙人关系、所有权或股票持有协议,规定好若遭遇离婚事件,合伙人的配偶必须将他/她所持有的股份卖回给公司(或其共有人)。”他说,“这一买卖规定必须包含详尽的条款和条件,包括股份估值的方法、交易时间线和用于购买的资金来源,比如手头现金、现有信用额度及/或贷款。”
为保证“购买权”能在民事法庭受支持,在任何婚姻纷争出现之前让所有非合伙人配偶签署对那份协议所有条款的同意书是值得的——通常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出现无法买回的情况,这份协议可以限制前配偶的投票权及/或管理参与度。而即使有了这么一份协议,约翰·奥弗洛姆(John Ovrom),加州科罗纳多退出咨询集团(Exit Consulting Group)首席执行官,通常将离婚视为将公司营运拖入地狱的罪魁祸首。“如果一位合伙人不得不退出公司日常运营去处理他/她的离婚事宜,平衡就会被打破。资源将会被分散,怨恨会很快升级,合伙经营开始变得更像是独资经营。对现金流的影响可能是剧烈而毁灭性的。”
奥弗洛姆的建议是“为最坏的情况作打算”。离婚、疾病、瘫痪或至亲之人的去世都会影响到你合伙人处理公司业务的能力。“你需要建立能够应对这些挑战的法律约束计划。”他说,“一个能够回答一些基本问题的计划,比如一个合伙人在他/她的报酬下降前能离开公司多久?谁将承担他/她的日常责任?如果需要贷款或预付款支付高昂的法律费用,合理的条件是什么?
这些都是难以回答的问题,但最好现在就回答它们,而不是等到深陷离婚漩涡才考虑这些问题。只要处理得当,每个合伙人,包括你自己,都会以更高的相互信任度做出正确的决策来保存公司——即使在某人的个人生活一路跌到谷底的情况下。
史蒂夫·瓦格纳(Steph Wagner)是一位私人股本投资人兼专注于指导妇女获得财务独立的金融战略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