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火工坊CEO娄池:VR是门票,AR才是能够超越手机的终端

焰火工坊CEO娄池:VR是门票,AR才是能够超越手机的终端

2016-01-10 14:09Newseeders 合作伙伴
但是VR的好处在哪里?它离成熟期很近,两到五年就会很成熟,但是AR是五到十年,今天平台上有很多展示AR的企业,但是我明确告诉大家,在这种创新领域,要中国人跑得比外国人快,这基本是不现实的。

1月8日,超维星球召集的VR用户体验公益活动——VR家长汇在北京举办。焰火工坊CEO娄池在活动上表示,VR本身就是视听体验的升级。未来VR领域,在他看来有两个部分,所谓的红海就是抢夺分发权的企业,蓝海就是谁分发都无所谓,做内容就可以了。

以下是娄池的具体阐述:

其实在我看来VR就是一个视频体验的升级,其实我们做这个行业都知道一个基本的常识,所谓目前的VR的进程数,是不可能做到所谓的五感全都做得到的,其实能解决的就是两个,其实最核心的目的就是视觉部分,至于触觉这些东西,动作捕捉可以,听觉也可以解决,就是视听两块,触觉包括你想要绝对的特别有想象力的纯粹的沉浸这件事,目前不可能做得到,可能是另外一个门类,所以VR本身就是视听体验的升级,视听体验又是一个很大的市场。狭隘地说就是游戏、影视,广义地说有更多不同应用方向,其实我原来在VR看到一个应用特别有意思,站在讲台上,底下全是人,跟我现在的状态是一样的,这个是锻炼人讲演的,以前是没有这种应用的,但是本质上是一样的,就是视听体验的升级。

VR目前的商业价值:体验馆、VR吧、2B项目和并购概念

前面几人都讲了VR的商业价值,今天它的商业价值在我看来很少了,第一个是体验馆,VR网吧,这两个属于一类,体验馆是什么东西呢?其实大家都知道,我找一个几十平的铺面,放一个蛋,再找一个Oculus,再找APP那一套,整个投入几十万,目前我知道的没有上百万的规模,然后开始一个节目,我们收费30到50,这种东西就是我们常见的VR体验馆。好多人把这个商业模式讲得非常高大上,但是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不可持续的一件事,其实每一个VR上游的公司对VR产品的定义都是个人消费品,像我小的时候,大家还有索尼PS,也有人摆一个铺面,摆5台电视,跟现在的体验馆模式是一样的,能存在多长时间呢?一年时间有点短,也就是两三年时间。这种模式对产业的价值有多大呢?其实也没多大,今天好多VR体验馆或者是VR网吧概念的核心的技术力量都是源自于4D影院行业的。4D影院这么多年来,对中国影院市场的价值有多大的促进?或者说今天电影的整个盘子越做越大,我们影院的风头越来越高,跟4D影院有什么关系吗?不仅没有,甚至连一部出名的4D电影都没有,也没有一位拍4D电影出名的导演。它更像超市门口,小孩投几个硬币,一个喜洋洋挂上去的摇摇乐,它的现金流很好,它是一个买卖,但是不是特别大的生意。

第二个是2B项目,应该是VR领域当中目前看来商业价值比较高的,我觉得2B也确实是不错的领域,尤其是在所谓的虚拟的职业培训,包括刚才讲的主题乐园,这种项目其实有很大价值。

最后一个,我觉得目前还有一个价值,就是并购的概念,融资并购,其实论产品来讲,国内跟国外的差距,对VR感兴趣,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我们跟人家差距挺大的,尤其是去年下半年的时候,二级市场VR热起来了,好多公司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变成了VR公司,可能头几天还在种树,后来就突然变成了一个VR企业。股票涨得很好,怎么办?他只能赶紧找一家市场上的VR公司收了,收了之后就真的成了一家VR公司了,这里的价值是很高的,这是我们觉得当下的VR价值就是这么多。

未来VR领域,红海是抢夺分发权,蓝海是做内容

未来的商业价值,在我个人以及我们焰火工坊看来,VR还是跟互联网一样的产业,其实没有什么新鲜事情,PC互联网也好,移动互联网也好,包括未来的VR也是一样,流量——业务——流水,资本进入花钱买用户,用技术把钱从用户身上榨出来。刚需的业务,比如说O2O送餐,早期非常热,可能用户成本很高,但是产生的流水更高,所以也会有自己的一波热潮,但是每一个阶段可能市场里边蓝海、红海,根据不同的状态,会有不同的阶段,这是一个标准的互联网式商业模式,我认为它依然是这种东西。

VR的商业价值跟现在主流的移动互联网行业相比有很大的局限性,就是刚才我们讲的VR是视听体验的升级,VR上压一个O2O服务点餐,可能吗?我觉得是不现实的,虽然刚才说新闻有价值,我说视频应用还可以,你让我看一个人物的新闻,我套一个头盔,可能吗?我是不会这么干的,我做十年的新闻了,我一点欲望都没有。所以实际上除了视听相关的,我们能想得到的业务,是比传统行业和移动互联网少很多的。

而且VR还有一个最大的不确定性的问题,就是谁能拥有流量分发权,在PC互联网时代的代表,英特尔、微软、联想,当年应该是前几位的PC巨头,现在是全球第一大的销售商,腾讯QQ、Google,QQ是软件,Google是搜索引擎,大家都认识,PC互联网时代流量分发权在搜索引擎里面,不管用户到哪来,也不管用户到哪去,卖设备的联想也不管流量,当时的腾讯QQ,当时主要分发的就是把QQ的用户导到腾讯网上,但跟今天的流量分发还有很大的差距,最大的流量分发入口就是搜索引擎。我们看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代表,高通、Google、小米、Uber、腾讯微信,我发现这里掌握流量分发权的企业是有变化的,首先Google,但是在这里不是搜索引擎的概念,实际上提供了安卓整套的解决方案。小米有意思了,它对应的PC互联网时代的应该是联想,但是它做的不是联想的事情,也管分发,移动互联网时代,硬件企业跟传统的PC互联网时代最大的变化,就是硬件企业也知道拿人头换钱的事好干,卖一个电脑最低的时候,可能笔记本的利润大概是20多块钱,神州当年最低的时候是20多,联想卖一个笔记本100多块,但是如果导到一个手游上,可能一个月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润。

另外过去的一些应用,微信开始是一个游戏分发渠道。所以我们注意到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流量分发权非常混乱,硬件、系统、强制应用,我这里写的还不全,像滴滴打车,打车软件是很工具化的东西,但是很长一个阶段做过H5游戏的分发,虽然不成功,但是我们知道凡是有流量,有人的企业都在抢流量分发权。

所以我们得出一个结论,未来的VR领域,在我看来有两个部分,所谓的红海就是抢夺分发权的企业,蓝海就是谁分发都无所谓,我做内容就可以了,配套服务是指所谓的交互微众等企业,谁分发都无所谓,我提供技术就可以了,还有上游的液晶屏。

所以说最大的难点在于红海,抢夺流量分发权的企业,之前有一些公司跟我们聊,你们的技术还不错,我们上个月22号开了一个发布会,有些人体验到我们的产品,他们说你们这里不错,想在这里开一个应用商店,我说你想得美,你干这个事,我干什么?不光是我们一家,我相信大家一定会争取流量分发权这个事情,不仅我们想干这件事情,英伟达也想做类似的事情,每个人都在争,所以这是非常难的一件事。如果你现在还想做特别巨大的平台,两个可能性,第一是特别有钱,第二是有技术,否则的话不用想,甚至有一些原来移动互联网时代,甚至互联网时代的巨头,这些事也做不到。其实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基本的数学问题,暴风在市场推广上,目前是最好的,我们不谈技术。它按照标准说明书的数据是亿级的客户端,产品卖了40到50万左右,大家算一下这个转化率,在移动互联网时代、PC互联网时代的用户,转移到VR上是非常不顺畅的事,包括今天BAT三个巨头,今天玩VR应用的时候需要的是什么?是社交吗?你跟你的朋友怎么分享?不是,电商是吗?也不是,搜索就那么一点内容,也不需要,其实这个真是一个真正的红海,但是好在没有特别大的优势。

VR最大的价值是AR的门票,AR才是能够超越手机的终端

每次讲到VR,我们公司整个的风格都是泼冷水,今天讲讲对整个行业稍微有一点启迪的观点,VR最大的价值是AR的门票,好多人说VR可以做这个又可以做那个,但其实我一直是不相信这一点的,我相信AR才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才是能够超越手机的这么一个终端,为什么?因为VR是视听体验的终端,手机是信息聚合显示的终端,如果仅仅是电影、游戏加通讯,就能拿到手机今天的地位吗?不会,PSP就有今天的地位了,它是所有信息的聚合,VR是信息分散型的终端,我连手机都不用掏,我看到路,直接说一下,我要到哪里去,直接就能显示出来,这是VR的价值。

但是VR的好处在哪里?它离成熟期很近,两到五年就会很成熟,但是AR是五到十年,今天平台上有很多展示AR的企业,但是我明确告诉大家,在这种创新领域,要中国人跑得比外国人快,这基本是不现实的,比硅谷快基本是不现实的。所以说AR企业还有很长的时间。

VR到AR时代的时候,我们能留下来什么?一个是上游供应链,还有交互方式,可能其它的部门都会被淘汰了,但是VR和AR的交互方式很重要,还有你的用户,移动互联网的用户转移到VR上非常难,但是VR上的用户转移到AR上很容易,还有你的一些服务,比如说我VR支持你看新闻这是一个很傻的事,但是我把这个事做得很好、很舒服,将来到AR时代,这是很宝贵的财富,最重要的是品牌。

所以VR是AR的语言,为AR培养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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