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本文原文作者为Diana Ransom,居住在美国纽约的布鲁克林区,Inc网的特约编辑,为各大出版社撰写小型商业及创业相关文章多年。本文介绍了美国政府为移民创业者提出的一项最新提议。
对于一些创业者来说这似乎是八月的“圣诞节”。就在今天,白宫提出了一项旨在鼓励富有潜力的移民创业者在美国创业的新提议。
这项被称为“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的提议将由国土安全部执行,并只对依法收到美国合法投资人或机构投资的创业者起作用。尽管如此,这规定仍可能会让创新行业开始升温,毕竟在美国,这个行业多年来一直萎靡不振。
据今天公布的一份声明显示︰
"美国必须为像Tom Szaky这样的企业家指明方向。Szaky在切尔诺贝利灾难发生后就离开了他的家乡匈牙利,并最终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学习。在他大二的时候,他以回收利用那些被认为不可再造的材料为使命,开始在他的宿舍创立了TerraCycle。现如今,他在新泽西州有一家150 人规模的公司,该公司收集来自 24个国家和美国三分之二公立学校的垃圾,每周循环利用了超过 100 万磅原本该出现在垃圾填埋场的垃圾。
想要获得“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的批准(如果获得批准,可能年底就会生效),创业者需证明其创业公司成立不到三年,且个人拥有公司至少 15%的股权。他们还需要证明公司的增长潜力——如成功获得了美国合法投资者至少34.5 美元的投资或吸引了联邦、州或地方政府至少 10万美元的拨款。
还有其他潜在的限制吗?除上面提到的要求外,这项规则只适用于临时居民——至今居住最多两年,如果满足企业快速增长和创造就业的标准,可再加三年。另外,批准只基于个案。因此,一些创业者会发现他们不在这批受益人里。
此外,该法规还有其他要求。创业者的现有签证要求有已有部分创业成果(有时估值要高达100 万美元),否则最后就要返回自己的国家。
没有了奥巴马政府提出的全面移民改革(这项改革如果成功,预计会带来2500亿美元的经济收入),这项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的提议代表着美国政府东拼西凑出的新成果。“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中的“创业之路”是帮助创业者了解移民制度和各种“创业者居住程序”的平台。创业者可以借此与联邦机构打交道。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能否有效鼓励创业仍将有待观察,它能否通过表决也还不明朗。美国国土安全部正在调查公众意见,为期 4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