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又爆出了多起银行票据案件。1月27日,银监会查处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79亿违规票据案件,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同一天,广东银监局对南粤银行违规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买入返售,罚款400万元;河北银行也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被银监局处罚款合计1080万元。
据北京青年报统计,公开资料显示,从2016年初开始,已经少有六起票据大案被曝光,涉及各类型银行,这6起票据大案累计风险金额高达108.7亿元。而邮储银行案件发生在2016年底。
“此类风险再发生可能性较低”
总的来说,现阶段票据市场面临几大问题:第一,票据的真实性有待商榷,假票、克隆票层出不穷,近年还发生了多起票据大案,暴露了票据业务的弊端。其次,划款不够及时,票据到期后,承兑人未能及时地将资金划入持票人的账户。第三,由于票据的审验成本及监管对银行时点资产规模的要求,市场上催生了众多的票据掮客、中介,不透明、高杠杆错配、违规交易并不少见。
票据、同业市场的乱象,也明显暴露出银行等金融机构风控的缺失。以邮储银行案件为例,银监会公告称,一是内控管理缺失;二是一些员工合规意识淡薄,违规参与票据中介或资金掮客的交易,个别人甚至与不法分子串通作案;三是严重违规经营。相关机构存在违规通过签订显性或隐性回购条款、“倒打款”甚至“不见票”“不背书”开展票据交易等行为。
据雷锋网了解,监管也早早注意到银行票据业务的问题。自2015年底,央行、银监会等出台了众多文件,总结了近年票据业务的问题,并提出相应举措,规范传统票据业务。2018年,银监会还将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包含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方面。
除了政策和文件指引,监管还旗帜鲜明地全面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2016年12月,央行颁布《票据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了票据市场参与者,票交所、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票据登记与托管、票据交易、结算等方面。同月8日,央行牵头筹建的上海票据交易所正式挂牌。
纸质票据实物操作繁琐,天然存在操作风险,监管难度大,相较而言,电子票据记录在人民银行电子票据系统(ECDS)中,操作、系统性等风险更低。由于从2018年1月1日起,单张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商业汇票全部通过电票办理,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媒体表示,“邮储银行案件涉及纸质票据造假环节,目前几乎可以避免。此类风险事件再发的可能性较低。”
区块链+票据的无限想象
但电子票据仍可能存在“贴现款到账与票据背书不同步”问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曾于2016年表示。因此他建议,“在加强纸质票据业务监管、进一步完善电子票据系统功能的同时,抓紧研发和试行数字票据”。
拥有去信任、时间戳、非对称加密、智能合约等特征的区块链,或将更完美地切中目前票据市场存在的真实性、及时性、违规操作等痛点。
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与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于2016年发表了一篇联合署名文章,介绍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初步方案。其中明确指出区块链可以用于三种票据场景。
首先,可以解决链上数据真实性问题。从票据发行即对全网所有业务参与方广播,当检验数字票据信息是否被转让或者篡改时,区块链可以提供无可争议的一致性证明。
其次,采用区块链的分布式结构,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实现票据价值传递的去中介化,进而消除目前票据市场中介乱象。
最后,每张数字票据都是运行在区块链上、拥有独立的生命周期、通过智能合约编程的方式来实现的一段业务逻辑代码,利用此技术可以提高票据交易的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如果在票据链中引入数字货币,便可实现自动实时的DVP券款对付、监控资金流向等功能;而通过构造托管于智能合约的现金池,还可以创造出实时融资等新的业务场景。
文章还表示,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本质上是替代现有电子票据的构建方式,实现价值的点对点传递。与传统电子票据相比,数字票据的设计思路更加平权化、去中介化,此外,还能够提高金融流转效率。
趣链科技CEO李伟告诉雷锋网,“比如A欠B一百万,B欠C三十万,那B企业可以把应收账款一百万里的七十万留着,三十万给C,中间不需要填写和质押,可以直接进行拆分,节省金融机构贴现和质押的时间和资金成本,金融流转效率更高。”
据雷锋网了解,2017年1月,央行推动的区块链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测试成功,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也在该平台试运行,并通过一系列科技创新来满足隐私保护、金融级安全、司法干预等要求。
除了官方研究,许多银行、非金融机构也在参与区块链票据项目。2016年8月,微众银行也曾联合华瑞银行基于BCOS平台的早期版本,推出了在生产环境中运行的机构间对账平台。去年3月,区块链金服发布了产品“票链”,至今已有11家中小银行客户。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数字票据的推广还存在一些未解决难题。比如区块链网络的安全稳定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性能问题,区块链系统对接问题,以及交易清算方式。
上海金融学会票据专业委员会课题组曾分析称,“在整个社会没有公开发行和使用数字货币的前提下,若在数字票据中依旧采用线下实物货币资金清算的方式,那么其基于区块链能够产生的优势将大幅缩水;如果在联盟链中发行虚拟货币,那么虚拟货币的可编程性本身对数字票据就有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