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百度搜狗360搜了下“鸿茅药酒”

我们在百度搜狗360搜了下“鸿茅药酒”

2018-04-18 09:30Bianews 合作伙伴
并未定性为“毒”的非处方药鸿茅药酒在各网络平台投放广告看似无可非议,但实际上,鸿茅药酒的产品广告已在十年间多次违法被多地通报。

近日,广东医生因发文《 中国神酒 “ 鸿茅药酒 ” ,来自天堂的毒药 》而被跨省逮捕的事件成为舆论焦点,目前该医生已取保候审。

而事件中,鸿茅药酒作为甲类非处方药,却如保健品一般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也引起热议。

网络平台仍可见广告

目前,公安机关尚在核查“鸿茅药酒”事件。国家药监局也已于16日责成鸿茅国药对近5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并汇总近5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即便深陷风波、备受质疑,但目前在一些网络平台上仍能看到鸿茅药酒的广告,Bianews在各搜索引擎搜索“鸿茅药酒”,得出如下查询结果:

在百度搜索引擎中搜索关键字“鸿茅药酒”,虽然搜索到大量“毒酒”事件相关报道,但页面大面积的醒目位置上仍有鸿茅药酒官方商城及产品投放的广告宣传。

且广告文案内容依然在宣传“适用于风寒风湿”等的疗效。

而在360搜索引擎中搜索“鸿茅药酒”,页面中并未看到鸿茅药酒的广告,且首页上方有“保健食品并非药品,保健食品宣传药效是违法行为,谨防受骗上当。”的提示字样。

而在搜狗搜索引擎中搜索“鸿茅药酒”,出现该产品的电商平台比价及近期大量相关事件的报道,此外,并未看到相关广告。

药品作为保健品推广,曾被多地多次通报违法

与处方药相比,非处方药在广告宣传上限制较少,在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拿到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后可以在大众媒体上进行传播。

并未定性为“毒”的非处方药鸿茅药酒在各网络平台投放广告看似无可非议,但实际上,鸿茅药酒的产品广告已在十年间多次违法被多地通报。

从2008年起,鸿茅药酒就已被江苏、浙江、海南等 25 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99 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违法次数高达 2630 次。

鸿茅药酒还曾因虚假宣传问题多次被 10 省市 18 次采取勒令停售措施,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也对鸿茅药酒存在的问题相继进行了报道曝光。

2008年5月到12月,鸿茅药酒广告因“以专家和患者名义为产品做功效宣传”、“发布未经审批的内容”,连续多月被辽宁和江苏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次数超59次。

同时,因“涉嫌篡改审批内容”等严重违法行为被暂停在浙江、广西、青海、江西、江苏、宁夏6省区境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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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因“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鸿茅药酒被山西省食药监局通报,11月,又因“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被海南省食药监局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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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因“发布未经批准内容;扩大药品适应症范围;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鸿茅药酒被江苏省食药监局暂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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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至6月,安徽食药监局两次曝光“鸿茅药酒官方商城”网站存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问题,责令鸿茅药酒停止发布虚假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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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食药监局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7年3月13日发布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

《广告法》则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而鸿茅药酒广告中,“鸿茅药酒 每天两口”、“中老年健康需要每天呵护”、“270余年养生上品”、“逢节气注意养生”等广告用语,经内蒙古药监局审批过关,获得批准文号。

有专家对此表示,养生之类的词不能用在药品宣传上。而药品也都是阶段性服用,而不是长期服用的。

“鸿茅药酒”是否是“毒药”尚无定论,但作为多次被公开曝光,广告合法性、真实性存疑的药品,各网络平台是否应该审慎投放?在成为热门事件后,各网络平台是否应该承担传播者的公共责任,重新考量广告带来的影响?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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