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否决权真的是ofo失败的根源吗?

一票否决权真的是ofo失败的根源吗?

ofo错就错在不该引入对立的战略资本滴滴与阿里同时做股东,戴威引入阿里原本就有制衡滴滴的意图,原以为身处于其中,可以游刃有余的掌控双方。

日前,ofo面临上千万用户退押金、线下总部大排长龙,股东阿里和滴滴放弃救火的危机,腾讯一位内部人员发布朋友圈说:“如果说ofo的成功是过去几年中国市场资本力量无往不胜的幻觉,那么它的失败则是这种幻觉的破灭。”腾讯董事局主席马化腾与留言称,是“veto right(否决权)”的问题。

李学凌在朋友圈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目前,戴威、阿里、滴滴、经纬都拥有一票否决权。5个一票否决权,啥事都不通过。很多创业公司不太注意法律的设定,留下很多的法律漏洞,这样的情况下对公司来讲可能造成致命的威胁。”

用李学凌话说就是“5个一票否决权,啥事都通不过,这样的情况下对公司来讲可能造成致使的威胁”。

他们的观点都指向,拥有一票否决权的人太多,这对OFO管理层来说,看似谁说了都算,其实是谁说了也不算,什么事都通过不了。一票否决权的分散,阻碍了ofo的自主决策和执行。比如有报道称,在ofo向软银寻求15亿美元融资时,滴滴以内部反腐等理由反复劝说,导致软银迟迟不签字。

ofo失败的根源用一票否决权来做定论或许也对,但这种观点貌似指向的是资本的错,因为太多资本力量的介入,不同资本方的战略分歧导致创始人公司决策出现问题。但柳甄的观点或许更耐人寻味一些。

今日头条企业发展高级副总裁柳甄在头条发布消息,称“错不在一票否决权,在重大决策下,很多投资人都有一票否决权,问题在谁有。”。这其中的语气,更多弱化了资本的主导作用,而是指向的戴威那一票否决的关键作用。因此我们看到在截图中,有人留言:直白点,错在戴威是吧。

其实我们从各种信息与渠道中都能看出戴威面对资本时的强势,ofo前成员、接近戴威人士对记者透露:“戴威早前曾有一票否决权,而且他的脾气非常执拗,在做决策遭到反对时往往听不进意见,公司高管劝也不会听,一点办法都没有。”

根据《中国企业家》报道,一位ofo投资人回忆,几乎所有股东都支持合并,只有戴威不同意。也有接近ofo的人士向媒体透露,在决定绝大部分公司事务时,投票权过半的戴威可以控制董事会,包括2017年驱逐滴滴派驻的三名高管,均是戴威的单方面决定,包括滴滴在内的其他股东并没有否决的能力。

在融资层面,ofo的任何涉及融资的决策都需要董事会全体签字通过,也就是要通过戴威、滴滴、经纬以及阿里四方的共同批准。

因此,一票否决权其实对戴威的个人在公司事务决策上的限制是非常有限的。加之戴威在缺钱的情况下,对投放的单车数量与质量缺乏精细化运营管理,损耗巨大之余还在全球大量扩张,扩大造车数量,并且极力反对与摩拜合并的提议,坚持独立运营。这致使ofo与投资方关系僵化,公司断粮。

其实这个行业的本质是依赖资本活着,ofo在引入滴滴的同时,又引入阿里,但阿里与滴滴有竞争关系又有各自的算盘,ofo其实自身也与滴滴存在竞争关系,因为ofo的壮大,对滴滴的打车用户活跃与存量是存在影响,而滴滴显然是向将ofo纳入滴滴的战略体系,但戴威却希望双方是战略合作关系。

而阿里也想将ofo纳入它的支付体系,做线下流量入口。但ofo同样希望与阿里是战略合作关系。

其实,无论是ofo能被纳入滴滴或者阿里任何一方战略体系的一环,或者ofo与摩拜合并,都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结果,因为共享单车的盈利模式已经证实了它不是一门可以独立存活并且能够盈利的生意,它成为巨头的流量入口,逐步走入精细化运营的轨道,成为巨头大战略体系下的一环,都是良好的结局。

一票否决权这个机制其实是投资人的标配,在腾讯《深网》的采访中,奥博资本合伙人王健透露:“我做投资二十多年,在早期的投资的案子里,一票否决权是一种经常的存在。投资否决权并不是一个悬空的权利,一票否决权只有直接涉及到投资人的利益时,比如更改公司章程,发行新股等涉及到投资人重大利益事项,它才发生。”

如果内部投资人的利益机制协调好,大方向不出错,内部自然会统一决策,因为没有人会跟自身的利益过不去,也就是说,一票否决权在创投圈是惯例,是规则,硅谷VC都有此类条款,是多数初创企业在融资时都面临的一个问题,不是到了ofo这里才发生这种新的规则,这是创始人寻求资本、资本对自身利益考量的一种正当权益的争取,这是双方共同选择的结果,也是一种当下合理而且成熟的投资模式。

回过头来看,资本在引导ofo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不是阻碍ofo的绊脚石,当初朱啸虎、滴滴对合并高度积极,极力去推动ofo摩拜的合并,这其实是最好的结果,即避免了竞争对现金流的消耗,又避免了重资产投入对资源的极度浪费,也不至于让ofo处于今天的窘境之中,但在所有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戴威拒绝了合并。

可以说,资本在ofo发展的过程中,一直保持着理性的态度,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但推动ofo摩拜的合并,对用户、资本、以及推动行业从野蛮疯狂扩张过度到理性运营阶段都有好处,在这里,资本逐利的大前提其实也是保障了ofo的未来利益与安全。

但我们看到年轻气盛的ofo创始团队却迟迟未将与摩拜的合并纳入考虑范围内。大家也记得此前有人问戴威,“你更在意事情本身能不能成功,而不是谁把它做成功?” 戴威回答,“不。我把这件事情做成,比什么都重要。”

后来ofo引入阿里,包括ofo在2018年2月5日和2月12日又通过抵押动产(单车)的方式获得阿里两笔共计17.7亿元贷款。但阿里在ofo的话语权始终不够,在这里我们看出戴威也有野心,即不站队任何人,而是通过保留阿里这份筹码向滴滴施压。但阿里与滴滴都是老江湖,这点制衡的小把戏把戏其实都是它们玩剩的。

阿里虽然成功进入董事会,但是拿不到一票否决权,手里股份也不够,之前阿里也向外界表明了阿里并没有ofo的一票否决权。据透露,早前阿里还希望通过修改董事会的融资规定、来砍掉一票否决权,但没能成功。

而在2017年12月,阿里和蚂蚁金服决定出手投资ofo,前提是回购主张合并的老股东的股份,但也没有成功。

当然这其中有滴滴的原因在,毕竟阿里入局太过强势,就与滴滴产生了绝对的利益冲突,两个战略投资方都希望掌控ofo的航向,根据虎嗅的消息是,或许是滴滴与ofo此前曾签署过股份反稀释协议,也或许是滴滴联合其他股东杯葛,导致阿里的这笔投资迟迟未能进账。

因此,如果仅仅将ofo今天的失败认为是一票否决权这种机制所带来,或许有些以偏概全了。其实,更多的原因在于,戴威没有战略定力,没有坚定的站在某一方与之共进退,没有顾及资本的利益诉求,毕竟,对于ofo来说,主要问题是缺钱,要活下来就要有钱持续进来,不能断,必须找个金主来持续输送现金流维持生命。

对于金主来说,没有人希望你吃两家饭,踏两条船,而且这两方本来就存在竞争关系,即便你吃两家饭,但是最后你也应该维持利益的平衡,或者说自身做出一定的退让与妥协。

ofo的问题是,什么好处都想自己握着,但不肯做出退让,由于有过半的投票权,他完全可以拍板作决定。本质上,ofo的公司架构与戴威的做法,其实是让投资人花钱为他的理想买单,他的做法也在践行“他个人做成这件事比ofo成功更重要”的这样一个理念,因此,被金主抛弃在情理之中。

本质上,ofo的本质问题是经营问题,导致投资方和创始人之间的矛盾激化产生了越来越大的甚至无可弥补的隔阂,否决权只是一种表象的显露。

假设一下,如果是摩拜在被资本抛弃的情况下,面临这样上千万人的押金挤兑,摩拜也扛不住,也会陷入同样的风险之中,摩拜的境况也不会比ofo更好,这也不是一票否决权能够解决的问题,说到底还是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不挣钱,这个已经是陈词滥调了。

最近有精算师指出,共享单车怎么都是亏钱的,无法做到真正的盈利,用户使用一次五毛,每天五次,三个月成本回炉是一种理想情况,事实上我们精算共享单车平均使用率是0.77次每天,损耗率是3.6个月损耗一辆,换句话说共享单车的精算永远做不到收支平衡,并且他的计算是远低于每天五次。

阿里即便解决了共享单车现金流和债务比,亏钱永远在路上的蠢事没人做的,除非上市圈钱,保基本面不是什么企业都是基本面的。

从马化腾的观点来看,因为摩拜背后的资本力量有腾讯,抛出个一票否决权的结论或许也有掩饰共享单车商业模式的疲弱的某种意图。

因此,共享单车既然在商业模式上无法做到盈利,花的是资本的钱,就要尊重资本,而不是拿了钱,最后一脚踢开资本,断了自己的后路,战略资本要一票否决权很正常,如果没有这一票否决权,ofo早期融资也不会那么顺畅,毕竟真金白银投给你,要有相应的保障是非常合理的。

而在ofo与投资人对接的过程中,投资人跟经营团队抢方向盘的事情也少有发生。

海源资本创始人孙松廷也认为,创投对接是聪明的钱找行业最专业团队的过程。但产业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不同,他们更多的是基于自身未来战略的考量和后续经营的协同,从这个角度讲单纯的说不得权利,虽然重要但并不关键,关键在于战略匹配和经营协同。

ofo错就错在不该引入对立的战略资本滴滴与阿里同时做股东,戴威引入阿里原本就有制衡滴滴的意图,原以为身处于其中,可以游刃有余的掌控双方。

自古以来,中国权术历来善用制衡之术,让势均力敌的两方互为掣肘,相互制约,他们争得越厉害,自身就越安全,但其实是为两方的资本窝里斗埋下了定时炸弹。说到底,既然扶ofo起来的是资本,能够让ofo跌到谷底的必然也是资本。

摩拜的聪明之处是在于有战略定力,站队坚定,有腾讯系资本兜底扶着。没有像ofo那样引入对立的资本,否则摩拜的境况比ofo更糟糕,虽然当前摩拜依然处于亏损的窟窿之中,但摩拜的亏损有美团买单了,它可以活下来。

因此从这个意义来看,一票否决权给到战略资本方本身是一种合理的机制,问题的关键更多在于创始人如何平衡资本方的利益格局与公司的大航向保持一致,以公司的存活与未来前景为前提开展战略协调与利益妥协,而不是将个人是否成功凌驾于公司是否能生存这个基础之上,这是一种政治智慧,但却是戴威所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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