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鲍勃•迪伦(Bob Dylan)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几乎整个朋友圈都在替他高兴。还有一个人可能也会高兴,当然,也可能无所谓。这个人就是已经离开我们5年的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
高兴,因为诺贝尔文学奖显然是一种莫大的荣誉和肯定。无所谓,因为乔布斯也好,迪伦也好,他们都并不care被人如何定义或肯定。他们不为这个而活,虽然他们一生都在追求最好地表达自己。
乔布斯一生致力人文艺术与科学技术的完美结合。他说伟大的工程师和伟大的艺术家很类似,他们都有表达自己的深切欲望,对创造打动人心的伟大作品永远充满热情。他对微软的最大批评,就是微软的DNA里少了人文和艺术。
乔布斯,这个几乎被全世界仰望的男人,一生朋友不多,知音难觅,直到去世也还是个孤独的孩子。但他却可能是顶尖企业家中与顶尖艺术家交集最多,也交情最深的人。我想,这种交集和交情,不单因为他对艺术和美的追求与品味,更因为他和这些人一样生来不同,而且同样虽被万众追捧,但却内心孤独,也从来不会改变自己,曲意逢迎。
迪伦是乔布斯最推崇,也对乔布斯影响最深的艺术家。但他俩的交情却不太公平,从始至终,都是乔布斯对迪伦的爱多一些,多得多。他曾毫不掩饰地说:“鲍勃•迪伦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值得尊敬的诗人和音乐家之一,而且他也是我个人的偶像。
”年轻时,比迪伦小了整整14岁的乔布斯就已深爱迪伦,深受影响,期待自己可以像迪伦那样打破常规,引领人心,改变世界。他说,迪伦的话可以触动他心中的创造性思维。在搂着妹子,吸着大麻,听着歌,灵魂出窍的混蛋岁月,乔布斯有迪伦超过100个小时的磁带,“包括他1965年和1966年巡回演出的每一场演唱会。”他说,他还买了一副很棒的耳机,“躺在床上一听就是好几个小时。”
在科技界独树一帜,苹果推出iPod后,乔布斯邀请迪伦拍了iPod的电视广告,他自己的iPod里也装满了迪伦的歌,涵盖迪伦所有的系列合辑。他还费尽周折,骂着娘冲破传统音乐格局,在iTunes商店推出了一套迪伦的打包专辑,收录了迪伦的每一首歌曲,总共超过700首,并且帮迪伦推广了新专辑《摩登时代》,也由此开创了跨界合作的新时代。
在苹果最著名的广告片《Think Different》里,乔布斯也把鲍勃•迪伦和马丁•路德金、爱因斯坦、约翰•列侬、爱迪生、圣雄甘地、希区柯克、毕加索等时代巨人相提并论,由此可以看见迪伦在乔布斯心中已不只是偶像,而是神一样的存在。
乔布斯推崇迪伦,迪伦对乔布斯影响很深,但两人的交往却相当有限。在《乔布斯传》中,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特别分享了几个故事,估计他也没有更多的故事。
乔布斯直到2004年才得以见到迪伦本尊,那也是他印象中自己唯一一次紧张到舌头打结的经历。当时,已靠iPod改写音乐产业的乔布斯刚从第一次癌症中脱险,在帕罗奥图的家中疗养,要到这里开演唱会的迪伦礼节或程式化地给他发了邀请,希望在演唱会前,请乔布斯到自己下榻的饭店见个面。
乔布斯回忆说,他们坐在房间的阳台上聊了两个小时。“我非常紧张,因为他一直是我的偶像,不过我也很担心他已大不如前、不像从前那么聪明,变得像个冒牌货一样。很多人年纪大了之后都如此。但我非常高兴,因为他还是一样犀利。他正如我一切所期望的。他非常坦率、诚实。他跟我谈了他的一生、他的创作。他说:‘那些歌是直接从我脑子里跑出来的,我根本不必绞尽脑汁去作词作曲。但这种情况已不再发生,我已不再能够那样写歌了’。他停顿了一下,然后用他那沙哑的声音,笑着对我说:‘还好,我还是可以唱这些歌’。”
这次见面给双方都留下了愉快而深刻的印象,因而也很快有了第二次。当迪伦又一次到帕罗奥图演唱时,他在开演前再次邀请了乔布斯,接待的规格也高了一些:他将乔布斯请到自己那辆改装的巡回巴士上参观了一下,小坐了一会儿,并且问乔布斯最喜欢自己的哪首歌?乔布斯表达了自己对《多余的清晨》(One Too Many Mornings)更爱一点。结果,迪伦真的就在当晚唱了。
演出结束,乔布斯漫步在回家路上,后面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之后,并没有停稳的车里面传出了迪伦的问候:“喂,你听到我为你唱的歌了吗?”再然后,迪伦沙哑的声音和他的车一起消失在了夜色里。
乔布斯回忆说,到那时,他对迪伦已经是“全心全意爱着他了”,并且越发惊叹于迪伦能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就有那么成熟的思想。
这也促使乔布斯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要将迪伦的每一首歌都收录进iTunes线上音乐商店,继而在此后与迪伦及其唱片公司有了一系列的合作,不但帮助迪伦打开年轻人的市场,还让他的唱片销量“达到了福特总统时代以来,未曾见过的高点”。
值得一提的是,迪伦对乔布斯的iPod却并没有给予什么好的评价,即使他曾亲自为其代言且受益于此。2009年接受滚石采访时,迪伦曾表示:iPod和其他电子产品消灭了年轻人的个性,认为年轻人痴迷于这些工业化产品是一种悲哀。
迪伦的这个言论,可能令乔布斯相当吃惊,但却并没有影响乔布斯对迪伦的继续崇拜,甚至到生命的尽头,在与艾萨克森关于自己希望给后世留下什么的严肃交代中,他依然在强调对迪伦的推崇:
“你必须不断创新,鲍勃迪伦或许可以唱一辈子的抗议歌曲,这样或许能赚更多的钱。但他从来不在原地踏步。1965年,他改走电子乐风,喜欢民谣的死忠心粉纷纷离他而去。但他1966年在欧洲的巡回演唱,就是他登峰造极的时刻。他可以继续用民谣吉他演出,听众也喜爱。但他带着乐队乐团(The Band)上场,用电力刷着吉他。观众席上传来嘘声和喝倒彩的声音,就在他要唱《Like a Rolling stone》之前,有人甚至从观众席上大骂:‘犹大,叛徒!’接着,鲍勃迪伦告诉乐队的伙伴:‘给我他妈的大声弹!’伙伴们都照做了。”
乔布斯说,迪伦一生都在不断演化,前进,精益求精。这也是他自己一直在做的:继续前进——站在别人的肩膀上,发挥自己的才华,表达深刻的感觉,追求极致,贡献一点东西出来,感谢前人的付出,让人类社会变得更好。“不然,就像鲍勃•迪伦说的,你要不是忙着生存,就是在为死亡瞎忙。”
这两天,很多人都在传颂鲍勃•迪伦的故事,在我有限的观察里,他的“反叛”似乎已被作为最大的特征在持续放大。然而,在这些被放大的“反叛”里,对他的精神,他的追求,他的修为,却解读有限。
为了与众不同而与众不同,为了“反叛”而“反叛”显然不是鲍勃•迪伦,也不是乔布斯。
就像为了证明自己是艺术家把自己折腾得人不人鬼不鬼,艺术没学会却装疯卖傻最先进的,往往不是艺术家,而是。。。有兴趣,您给留言定个义吧。